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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8
《2017云南事业单位考试行测:各类环境下的植树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7云南事业单位考试行测:定义判断的积累提升之道【导读】云南中公事业单位为帮助各位考牛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云南事业单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备考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的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中,定义判断是常考题型,虽然看起来难度不大,但却让广大考生头疼不已,因为很多考生复习了很长时间却发现提升不明显,今天我们进来谈谈这个问题,看看究竟怎样才能在这一部分取得突破性进展。定义判断中出现的最常见的学科总共有五个,包括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管理学。而其中有部分定义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仅凭题干的论述很
2、难让人彻底明白,这就给考生做题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而要想跨过障碍,实现提升,必要的基础知识积累是必不可少的。我们通过真题来体会一下。【例1】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权丧失的事市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上述定义,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是哪项A•周某40岁就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儿了,其了为尽快得到遗产而买凶杀害了周
3、某B甲乙两兄弟为遗产为由发生争执,甲气急之下举刀杀乙,乙失手将甲推入河中,甲溺水而死C.刘某为与郑某争夺财产而与杀害郑某,但未遂D.张鼎不尽赡养义务,经常虐待其父,并将其父亲打成残废解析:题目中的定义列举了四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选项可以对照这四种情形来进行判断,A项买凶杀害周某属于列举情形1,符合定义;C项杀害与其争夺财产的郑某,符和列举情形2;D项为尽快得到财产而虐待自己的父亲,符和列举情形3。B项乙正当防卫失手将屮推入河中,不符合列举的情形,所以答案选择B。【专业剖析】在这个题目中,很多会对选项C中的杀害未遂产生质疑,认为既然没
4、有成功,为什么又要剥夺继承权呢?在法学当中,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所以C项中的情况还是属于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例2】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是:A.甲的邻居久岀未归,其人房屋因暴雨而成危房,甲雇人为其修房屋A.某人抢救落水儿童B.老王在养老院期间摔倒,腿部骨折,护工急忙将其送往医院C.小李请她姐姐帮忙照看一下4岁的童童解析:无因管理的定义要点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C和D项都有明显的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A项中甲的邻居并没有法定义务帮其修缮房屋,同时两人也无约
5、定过程,属于无因管理,至于B项,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见义勇为的社会责任,不属于无因管理。通过这两道题目,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于做题还是大有裨益的,所以,希望广大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中能够多多学习相关学科知识,争取在这一部分取得质的飞跃。更多云南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关注云南屮公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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