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警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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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警务公开实施细则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22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受理………………………………3第三章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4第四章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8第五章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9第六章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11第七章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13第八章消防培训………………………………………………14第九章火灾事故调查…………………………………………15第十

2、章消防行政处罚…………………………………………17第十一章投诉举报受理与查处………………………………18第十二章灭火救援……………………………………………20第十三章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纪律……………………………21第十四章社会监督……………………………………………2222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警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有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火灾扑救,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修

3、救援。第二条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消防监督工作由防火监督处实施,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第三条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业务范围:(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三)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四)对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对消防产品销售、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六)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七)对全市范围内消防违法行

4、为实施行政处罚;(八)受理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查处;(九)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协调指导社会消防宣传工作;(十一)消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起草工作;22第二章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第四条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在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聊堂路1号)设置消防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集中开展对外受理工作。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在本行政区政府服务大厅或大队内设置受理服务点,按管辖权限受理各类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第五条消防行政许可的范围:(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设计;(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三)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

5、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四)大型聚会、烟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活动现场消防安全许可。第六条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受理办公电话为:8902653。各区、县大队受理办公电话为:东昌府区:8229581临清市:2315723东阿县:3290768开发区:8516119阳谷县:13563546119茌平县:4281119香江大队:8688600高唐县:3959119莘县:7381119冠县:5554404第七条22消防行政审批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6、警察法》的规定,实行警务公开制度。警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消防行政审批受理部门应规范受理人员的用语标准和行为标准。第六条消防行政审批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AB角工作制和限时办理制。窗口人员受理业务时,对行政相对人的首次办事请求,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申请材料、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对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受理完毕,出具《消防业务受理通知单》;对符合规定形式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及事项,出具《消防业务不予受理通知单》,做到二次办结。能当场更正的,应允许更正

7、,并在更正后受理;对不属于消防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和依据,并出具《消防业务不予受理通知单》。消防行政审批受理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在履行内部交接手续后于当日转交有关业务部门或有关审核人员,有关业务部门或审核人员应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将批复交消防行政审批受理部门。第三章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第九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审核。第十条许可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许可实施主体:聊城市公安消防分局、各县市区公安

8、消防大队按照管辖权限分别实施:(一)市消防分局:22负责聊城市城区(规划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和各县(市、区)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进行防火审核、建筑施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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