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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3
《读书笔记:社会契约论(卷一,卷二,卷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读书笔记:社会契约论(卷一,卷二,卷三)姓名:胡佩峰学号:20141002530第一卷探讨的是人类社会赖以建立的合法基础卢梭在一开始(第一章)的地方便揭示了一个令人难以容忍的丑恶现象「'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么形成的?他说他不清楚。但这种变化是何以成为合法的?他说他自信能解答这个问题,整个第一卷探讨的便是这个问题。“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白己圣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做得更对”因为“别人通过什
2、么权利剥夺人民的自rti,人民也可以根据同样的权利恢复自己的自由。”第二到第五章是卢梭对几种权威的错谋的理论的驳斥,被批驳的理论包括格老秀斯和亚里士多徳的理论。格老秀斯的论调,用卢梭的话来说,“人类便被分成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它的首领,首领保护他们就是为了吃掉他们。”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则是“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做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就是來统治的。”卢梭认为它们都是错误的。人们向强力屈服的行为,并不是出于自愿,只是因为有这种必要。充其量,它是一种理智的行为,仅此而已。我们不论从那种角度
3、进行考察,都可发现:所谓奴役权是不存在的。因为它是不合法的,而且是荒谬的、无意义的。第六章论社会公约和第七章论主权者探讨的是权威的基础。卢梭说的社会公约是这样子的:“我们每个人,都共同把自身和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之下,让公意作为自己行动的最高指导;并且,我们全体接纳每个个人作为成员,让他也作为这个共同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人都应只服从法律而不服从个人,在别的个人面前,他是由全体缔约者构成的主权者中的一个成员;而对于主权者來说,他确是国家的一个成员。不受人支配便是一种莫大的自由。第八章和第九章是公约产生
4、的效果。社会契约使人们所失去的,是它的天然的自由,以及那种他想得到和能得到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是社会的自由,以及他所应享用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共同体接受个人的财富,并不是在剥夺个人的财富,而是为保证这些个人财富的合法性,使他们的占有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把他们的享用变为所有权。第二卷探讨的是主权的特性和如何为一个国家的人民立法第一章章到第五章讲的便是主权的特性: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公意永远是公正的;主权权利是右界的,然而在生死权方面国家右权要求一个人献出他的生命,在任何情况下
5、,国家有权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第六章论法律,确切地说法律只是社会结合的条件。制定法律的人,只能是服从于法律的人民;规定社会条件的人,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第七章论立法者,立法者在各个方而的素质,都应当堪称国家中的一个杰出人物。他不仅天赋如此,职务更要求他如此。第八至第十章用了三章的篇幅來论人民,可见此论题Z复杂。人民的情况不同,论述起来自然也不同。“人们对自由可以去争取,但却永远不能失而复得。”“社会的纽带愈延伸,也就愈松地。因此一般说来,小国在比例上更甚于大国。”“使一定而积的土地能够满足一定人口的
6、需要,使居民们的数量正好与土地能够养活的人数相当。”其中用比例来说明问题的方法和后面第三卷的政府通论类似。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才真正讲到论立法。尽管各国的立法体系不同,但它们的最终目标归纳起來都是为了达到“门由与平等“。虽然不同除了人们所共同的准则以外,每个民族都冇自身的某些原因,使它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社会秩序,并使国家的立法只能适合于自身。而对于法律的分类,卢梭着重强调了三种法律之外的第四种法律,“事实上这些法律规章都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唯有民众屮渐渐生长出的风尚才是构成最后那个穹窿顶上的
7、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第三卷探讨的是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可说是是全书的中心内容。第一章和第二章写的是政府的各种不同形式。公共力量必须冇一个适当的代理人将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其根据大众的意愿行事。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它的作用有些像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这便是政府。一个人,作为一个政府行政官首先是他自己本人,然后才是行政官,最后才是公民;但这与秩序所要求的级弟是直接相反的。第三至第七章论的则是几种不同形式的政府。卢梭认为,一般地,君王政府则适宜于大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
8、而民主制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这是一条从原则里得出的规律。民主制,“一个从不滥用政府权力的人民,也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而一个经常能治理得很好的人民,是不会需要被人统治的。”贵族制,“总Z,让最明智的人來治理群众,便是最好的而又最口然的秩序,只耍人们能够确定,元老们治理群众的动机真是为了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国君制,“诚然,国家所有力量都在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然而这个目标却绝非大众的福祉,就连行政权力木身也在不断转化,成为对国家的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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