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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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站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提高造价员业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

2、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专业人员。第三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站”)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工程计量与计价培训教材、组织全省造价员资格考试;(-)负责制订全省造价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省造价员证(章)发放、登记、变更、验证工作;(四)监督检查造价员从业行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丁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站”)负责本区域造价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区域造价员资格考

3、试组织工作;(二)负责组织实施木区域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三)负责本区域造价员证(章)发放、登记、变更、验证的初审工作;(四)监督检查本区域造价员从业行为。第四条全省造价员考试报名、登记、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事项,使用中价协编制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省统考,考试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项(园林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参加建筑工程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其屮《工程计量与计价》按专业不同分为《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和《安装工程计

4、量与计价》。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培训教材,rti中价协统一编写;《工程计量与计价》考试培训教材市省站组织编写。第七条凡屮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Z—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在校生;(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第八条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的考生,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九条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员管理系

5、统下载);(二)申请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三)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四)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二张。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只需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第十条申请人登陆“湖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到单位(学校)所在地市站进行报名确认。省直单位及省属高校学生到省站进行报名确认。第十一条考试报名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前,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下载“造价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考试。第十二条考点设置根据

6、各地报名人数确定,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设立考点。第十三条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须两门科目同时合格,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在校生考试合格者,凭学生证、身份证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增项专业考试的造价员,免考基础知识。第三章造价员登记管理第十四条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登记取得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第十五条登记条件:(一)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三)无本办法第十九条不予登记的情形。第十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含在校生)的考试报

7、名单位即为首次登记的从业单位。取得资格合格证明的在校生就业后,经就业单位向省、市站中请登记,领取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Z—的,不予登记:(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三)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耍求的;(四)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五)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六)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ZH不满两年的;(七)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中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第十八条

8、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六十天内,完成网上变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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