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集体土地案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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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PO集体土地案例总结/•承包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如果从人的范畴里划分,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而农用地乂可以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共五类,耕地又可以分为基本农□和其他耕地。(一)农用地1•承包(1)铁汉生态(300197)瑕疵:租赁被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反馈问题:发行人2009年12月与出租方梅州锦绣大地农林牛•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集体土地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上述承包经营权的权屈沿革和办理流转手续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对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经营风险发表意见。解释:(一)梅

2、县国十资源局、梅县国土资源局人坪国土资源所、梅县人坪镇人民政府、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大坪镇内301.6亩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为守台村民委员会所有,截止本证明出具Z日,尚耒中领集体土地权属证书。经查,守台村集体所有土地水田为25.3亩、旱地为276.3亩。该土地不在国家基木农田红线范

3、韦1之内,具体四至如下(详细位置见附图):东:煤渣坝堤面至凌角塘人路水平以下为界,西:狗爬嚓及和尚山山脚(以原钩机已开路界)为界,南:守台小学至沙下山腰的大路为界,北:煤渣坝及原电厂水库库尾为界。经查,该土地上未设置他项权利二根据梅县林业局2005年5月23H编号分别为

4、04414211309JDS00012、04414211309JDS00002、04414211309JDS0001()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朋落于人坪镇导台村凌一、凌二、邓屋村民小组,面积为585亩的林地为大坪镇守台村村民集体所冇。根据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村民(户主)代表大会《关于守台土地、林地承包会议记录表》,梅县大坪镇守台村于2009年11刀30口在村委会议室召开了村民(户主)代表大会,应到会户数1200,实到会户数944。该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将梅县大坪镇守台村的土地301.6亩(水III25.3注、旱地276.3m*)、林地585亩承包给梅州锦绣人地农林生态发展有

5、限公司。梅县人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在会议记录表上批注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了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公章,梅县大坪镇人民政府在会议记录表上批注了“情况属实、批准承包”的意见并加盖了梅县大坪镇人民政府公章。1.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于2009年11月3()日与梅州锦绣大地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梅县人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将其位于凌角塘和氏江岌与白沙下、面积为301.6亩的土地发包给梅州锦绣大地农林生态发展冇限公司,承包期限为口2009年12月1日起至2039年11月30日止,承包土地用途为农业、林业及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土地承包费为水川每年按人

6、民币400元/亩、旱地每年按人民币150元/亩的价格计算,付款方式为将承包费价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梅县人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于2()09年11月3()日与梅州锦绣人地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将其位于梅县大坪镇守台村凌一、凌二、邓屋村民小组、面积为515市的林地发包给梅州锦绣大地农林生态发展冇限公司,承包期限为自2009年12刀山起金2059年11刀30口止,承包费为每年按人民币10元/甫的价格计算,付款方式为在签订该合同时先付前二十年的承包款,二十年承包期满之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二十年承包期的承包款,第二个二十年承包

7、期满Z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剩余十年承包期的承包款。梅县林业局于2010年4月I6H向梅州锦绣大地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核发了编号为B440600002623的《林权证》。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于2009年11月30F1与梅州锦绣大地农林工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梅县人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将其位于梅县人坪镇守台村凌一、凌二、邓屋村民小组、面积为70亩的林地发包给梅州锦绣人地农林住态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期限为口2009年12hlH起至2059年11月30日止,承包费为每年按人民币10元/亩的价格计算,付款方式为在该合同签订Z日即全额支付清该承包款。梅县林业局于

8、2010年4月16H向梅州锦绣人地农林牛态发展有限公司核发了编号为B440600002619的《林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第48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木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Z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Z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以及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村民(户主)代表大会《关于守台土地、林地承包会议记录表》,梅县大坪镇守台村民委员会将具集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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