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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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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合同与担保制度•贷款合同概述•贷款合同的订立•贷款合同的效力•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担保法概述•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贷款合同概述•贷款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贷款合同的种类•贷款合同的当事人•贷款合同的客体一、贷款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贷款和贷款合同的概念1、贷款的概念——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偿还本息。2、贷款合同的概念——又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贷款合同的法律特征1、贷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2、贷款合同是有偿合同3、贷款合同一般是诺
2、成性合同4、贷款合同是双务合同5、贷款合同的贷款人是特定的二、贷款合同的种类(一)按照贷款方式分类1、自营贷款——筹集资金并自主发放2、委托贷款——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委托提供资金,由贷款人根据委托,代为发放贷款。3、特定贷款——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在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二)按照贷款期限分类1、短期贷款<=12、中期贷款>1,=<53、长期贷款>5(三)按照贷款的性质分类1、信用贷款——凭借借款人的信誉来发放的贷款。2、担保贷款——借款人提供保
3、证、抵押或者质押担保的贷款。三、贷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贷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人资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工商登记(二)借款人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2、其他经济组织3、个体工商户4、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2)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已经开立基本帐务或
4、一般存款账户;(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四、贷款合同的客体贷款合同的客体——贷款贷款的四要素:(1)必须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2)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3)必须还本付息;(4)必须是货币资金:人民币和外币贷款合同的订立•贷款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贷款的管理制度•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5、义务一、贷款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守法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一】要约(一)要约的概念1、概念——一方向他方所为的,希望和他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人;受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相对人。3、意思表示、约束力(二)要约的成立要件1、特定当事人所谓的意思表示2、向有可能成为合同当事人的相对人发出3、表明一经承诺,既受约束4、具备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三)要约的形式:口头、书面(四)要约的效力1、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1)口头:自受要约明了(2)书面:自要约文件到达受要约
6、人之处(3)数据电文: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的计算机系统的时间2、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1)约定承诺期限:约定期限(2)无约定:口头:发出后,受要约人不当即承诺,要约失效书面:合理期限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在原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2)要约的撤销不得撤销的情形:Ø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明示不可撤销;Ø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二】承诺(一)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承诺的成立要件1、由受要约人做出2、向要约人做出3、有成立合同的意思4、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5、
7、以要约人限定的方法进行6、在要约期限内做出(三)承诺的生效——合同成立二、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贷款程序: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和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一)要约借款人贷款人借款申请借款的要约要约人受要约人(二)承诺1、审查借款人资格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3、贷款调查4、贷款审批5、签订贷款合同CASE甲诉乙清偿欠款,借条上写明:“乙从甲处借款1000元,还欠款300元。”现请求乙返还欠款700元。乙辩称:已清偿欠款700元,只承认还有300元的债务。本案焦点——对“还”字的理解如果认定“还”字是“还(hai)有”的
8、还字,那么,甲仅能向乙主张300元。如果认定“还”字是“归还(huan)”的还字,那么,乙应该向甲归还700元。法院判决:本案中,对“借款事实”没有争议,应予以认定。对“还款数额”存在较大争议,又不能查明“还款数额”这一案件事实,只能根据相关的程序(证据)规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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