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5105
大小:25.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07-30
《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一、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以下简称锅、容)数量和对其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锅炉管理人员要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对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可任意调动。二、机电队要重点抓好锅炉房、压风机房范围以内的固定或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对流动容器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季按规程要求向市检所呈报“锅炉检验申请表”,待确定日期后进行检验。同时积极参加集团公司每年的定期检查评比活动,要做好停炉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四、订购锅炉前应向当地劳动部门、经委等有关部门办理“新增、更新、改造申请
2、”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向有证生产厂购买锅炉辅助设备、压力容器时,要配齐《规程》所规定的有关图纸、资料,炉膛结构和辅助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否则不得订购。五、锅炉、压力容器在安装前要有开工报告和安装施工方案,经劳动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未有市检所的“检验报告”,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六、受力元件的大、中、小修或改造,应编写施工方案(措施),其中大修(或改造)要经劳动部门同意。七、“锅、容”在上述安装、改造、修理后应按《规程》要求做超水压试验或耐压试验时需请劳动部门参加,在工作压力范围以内的正常水压试验,使用单位可自选组织解决,必要时通知机电处派人员
3、参加。八、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者予以经济制裁或追究法律责任。九、锅炉工是特殊技术工种,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和水质工,不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不得使用、操作锅炉。十、当锅炉、压力容器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报废时,应按《事故报告办法》或《报废办法》的规定向上级汇报,办理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