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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义务教育常规监测指标解释及有关填报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义务教育常规监测指标解释及有关填报说明一、适用对象 事业统计数据适用于县(市、区)域内公办以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或者教学点。经费统计数据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区县级监测员负责填写表一区县基本情况;学校监测员负责填写表二—表六的学校事业数据和经费数据。二、有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填报过程中不得空项,实际没有的请填“0”,例如,没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校,此项填写“0”;现有统计指标中没有的,数据无法采集的请填“-1”,如民办学校没有核定教职工编制数,请填“-1”。有小数的数据请保留
2、两位小数。(一)表一:区县基本情况1、总人口数:以年末常住人口数为准。2、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数:指常住人口中,按各地规定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人口数。3、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按财政决算报表中财政总收入数填报。4、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5、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
3、6、教育经费总支出:指预算内、预算外所有教育经费支出总和,按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的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支出总数填报。7、学前一年受教育率:指6岁(或5岁)进入学前教育机构学习的人数所占的比重。学前一年受教育率(%)=学前教育机构年注册人数/6岁(或5岁)人口数*100%。8、学前三年受教育率:指3-5岁(或4~6岁)儿童进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学习的人数所占比重。学前三年受教育率(%)=学前机构年注册人数/3-5岁(或4-6岁)人口总数*100%。9、上学年全区(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招生数/初
4、中毕业生数×100%=(普通高中招生数+技工学校招生数+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初中(含职业初中)毕业生数×100%。(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说明:1、学校名称按照某乡镇(学区)某学校的格式填写,不需填写县的名称。2、教育事业有关数据采集时间点为2011年秋季开学,部分数据时间跨度为2010年秋季开学至2011年秋季开学。例如,增加和减少学生、教师的统计时间为2010年秋季开学至2011年秋季开学期间发生的流动。3、学校按照校点独立填报,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或者教学点可以由上级学校或者行政部门代为填
5、报。4、一贯制学校、小学其他以及初中其他等包含两个学段的学校,表四、表五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填写两套。完全中学的表四、表五只需填写初中学段。·指标解释表二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类型:对于不完全小学和教学点的划分,参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规定,六年制小学6个教学班及以上、五年制小学5个教学班及以上的学校,为完全小学;4-5个教学班的学校为不完全小学;3个及以下教学班为教学点。小学设有初中班的学校选择“小学其他”,初中设有小学班的学校请选择“初中其他”。2、在校学生数:在校生数:是指具有
6、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不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幼儿数。学年初学生数:指本学年初(2010年秋季开学)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3、非服务区学生:不属于政策规定招收和指定就读(不含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而在本校就读的具有学籍的学生。4、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5、农民工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6、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
7、、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7、核定教职工编制数:编制部门核定分配给学校的编制数。8、现有教职工数: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全职工作,并由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对于含两个学段的学校,共有工勤人员人数计入低学段。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共有工勤人员计入“小学”。基础教育教职工包括:园长、专任教师、保健医、保育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校办企业职工。9、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时间在一年内)调去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调离学校
8、,暂不任课),不包括调出做其他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和连续病休1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原教学人员,不包括已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或其他工作的原教学人员。表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情况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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