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

ID:40574254

大小:39.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8-04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_第1页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_第2页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_第3页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_第4页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摘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摘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摘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摘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探究摘要: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fund,pefund)在最近几年的全球资本市场中发展最为迅猛。按照目前学者的主流观点,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及契约制。从国际上来看,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主要组织形式。某种意义上来讲,有限合伙制可以说是私募股权基金能否继续迅猛发展的关键因素。以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有限合伙制的优缺点以及有限合

2、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试图找出完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法律制度方面的方法与措施。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立法完善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大亮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进,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阶段。从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上来看,有限合伙制是其最为主要的组织形式,也是私募股权基金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我国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中加入了有限合伙制度,为发展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奠定了基础。有限合伙制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如何利用好有限合伙制为私募股权基金服务,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便成为了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3、因此,如何借鉴各国经验并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于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所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一般负责基金的经营管理工作,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是基金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其投资额一般可占到资本总额的99%。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而言,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基金所有者与基金实际经营者

4、的关系。在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过程中,有限合伙人并不直接参与管理经营,但是私募股权基金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护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各国法律一般赋予了有限合伙人一定的权利。如表决权、查询账簿的权利、参与分配利润的权利等。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由于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因此各国法律赋予其广泛的权利。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制度的优缺点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自20世纪40年代至今经历了公司制、契约制、有限合伙制的变迁。无数的事实以及历史的选择表明对于高风险、高回报为特点的私募股权投资来说,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具有不可取代的制度优势。首先,有限合伙制可以充分满足

5、投资者的利益回报需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运营过程中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对于主要投资者的有限合伙人来说,实现资本高速增值的同时承担相对较少的风险符合其利益需求也使有限合伙制较其他组织形式更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其次,有限合伙制具有灵活高效的特质。一般来讲,各国的合伙企业法都规定了普通合伙人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的管理形式较其他管理形式简单易操作。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不需要像公司制那样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繁琐的机构,普通合伙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理基金运作事务,从而使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处于高效率。再次,有限合伙制能有效地降低私募股权基金

6、的运营成本。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基金的管理费用和税金。其中税金在私募股权基金运营成本中占的比重最大。对于税金而言,世界各国普遍对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因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只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讲选择有限合伙制就节省了大量的税金支出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管理费用的支出。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有限合伙制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来讲虽然是众多组织形式中最为合理及有效的,但其自身也存在一些弊端。有限合伙制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缺乏稳定性在法学理论上,尤其是在现代商法理

7、论上有限合伙被视为一种人的聚合即所谓“人合”。全体合伙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关系的稳定性不足造成了有限合伙的组织稳定性不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通过事先签订有限合伙协议来调整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高度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加之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过程中有诸多有限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因素相互作用,因此要维持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稳定较为困难。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