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481846
大小:1.97 MB
页数:35页
时间:2019-08-03
《《民事代理制度》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事代理制度zhbitweijia@163.comPassword:123456第一节代理的概述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人:以他人名义或自己名义为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由他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第三人: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的类型根据代理权产生根据的不同:§64委托代理:意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
2、权;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该他人称为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人。基于复任权产生。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由
3、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可认定为紧急情况。§81民通意见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200x-52.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必须取
4、得被代理人同意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答案:AB解析: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称为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之一是代理人有复任权,故A项说法正确。《民通意见》第81条:“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比照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可知,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即本人
5、承担;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才负连带责任,故B正确,D错误。《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C太绝对。狭义的无权代理【引例】:大学生张某的室友知道张某想要买一辆旧的自行车,一天见李某有一台质量较好、价格便宜的二手车要出售,便未经张某的同意,以张
6、某的名义向李某购买了这辆自行车。无权代理: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即代理人①无代理权、②超越代理权或③在代理权终止以后所从事的行为。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48合同法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009-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
7、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A项中,虽然甲是冒用乙的姓名进行的民事行为,但是,并非旨在将行为效果归属于乙,而是旨在据为已有,不满足无权代理的条件,因此,A项不选。B项中,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公司的代理人,而是代表人。代理人与法人代表地位也不同,法人代表人
8、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时,仍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实施行为,只是该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本项中,董事长的行为是代表行为,而非代理行为,因此,B项不选。《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C项中的求职面试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属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由代理人代理,因此,刘某冒充丁某参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