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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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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陈惠珍chenhuizhenlaw@126.com本课程简介每周3个学时,总共54个学时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期末考核公共邮箱:nfxygjsf2010@126.com密码:123456789参考书目《国际商法》,张圣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国际商法》,冯大同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国际贸易法》,冯大同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国际经济法学》,陈治东、朱榄叶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国际商法新编》,王建平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2、年版。《国际商法》,陶凯元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国际商法》,吴兴光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国际商法》,史学瀛等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章绪论一个案例厦门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与香港某公司于1990年12月签发了一份购销鱼粉的合同。合同规定,由香港公司向厦门公司提供自委内瑞拉的鱼粉5000吨,合同货物分两 批交付,每批分别为2500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第一批货物交付期限为1991年2月中旬,厦门公司应于1991年2月1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第二批交
3、货期限为同年8月底,厦门公司应于8月20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厦门公司依约于2月1日开出信用证,第一批货物于2月14日运抵福州港,厦门公司请当地商检部门检验,商检结果合格。但厦门公司于5月初向香港公司提出鱼粉生虫,要求退回已付货款的1/2。香港公司没有同意,厦门公司遂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香港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厦门公司没有依约开出第二批货物的信用证。结果香港公司亦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厦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会问:厦门公司与香港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厦门公司与香港公司之间的纠纷应该
4、适用什么法律?中国的法律?香港的法律?厦门公司与香港公司之间的纠纷由谁管辖?厦门公司与香港公司谁违约?法院应如何处理?。。。。。。国际商法主要的学习内容:国际商法的概念、渊源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代理法合同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一、商法的概念(一)商法的表现形式作为部门法的商法,在大陆法国家一般包括商法总则、商行为法、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在英美法国家,一般再加上货物买卖法、有时还加上劳动法的一部分。在民商二元制的国家,除商法典之外,包括一些单行法。而
5、在民商一元制的国家,商法的内容是包括在民法典中。如《瑞士民法典》第五编“债务法”的第二章“各种契约”中有很多商法规定,第三章“公司、有价证券与商号”完全是商法的规定。《意大利民法典》第四编“债”、第五编“劳动”的第二章“企业劳动”、第五章“公司(合伙)”、第八章“企业”等较集中地规定了商法的内容。在英美法系国家,在一般情形,民事商事不分,都适用普通法(判例法),再加上些制定法。比如在英国,《票据法》(1882年)、《合伙法》(1890年)、《商船法》(1894年)、《海上保险法》(1906年)、《有限合伙
6、法》(1907年)、《破产法》(1914年)、《公司法》(1948、1980年)等也属于其商法的内容。(二)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1.商法与民法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中的商事交易关系。商法里的规定,有些是民法规定的补充(如商事买卖)、有些是民法中的一般制度的特殊化(如经理、代办商),有些是创设民法中所没有的制度(如商业登记、商业账簿、共同海损等)。2.商法与经济法在西方国家,有的国家(英美)没有所谓经济法,有的国家(德日)有经济法
7、这个名称,但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和内容,并不一致。一般说来,商法以各个经济主体(企业)的利益为基础,以调整经济主体(企业)相互间的利益为目的;而经济法是以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基础,以调整企业与整个国民经济间的关系为目的。二、国际商法的概念(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Commercial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首先,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1)起源不同:
8、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2)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存在于人的思维中(3)具体内容不同: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4)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5)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更为广泛,深刻其次,国际商法调整对象:国际商事关系A.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如国际经济法。B.商事关系包括:(1)商事组织关系(2)商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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