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992399
大小:5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16
《山东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发电企业(机组)并网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电网及并网发电企业(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入山东电网运行的水电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火电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核电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机组)。并网运行的其它发电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新建和扩(改)建发电企业(机组),原则上应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满负荷试验结束后,商业运行前完成并网安全性评价。已经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
2、(机组),机组大修完成后应当进行一次并网安全性评价。当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必备条件发生变化或者与并网有关的主要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因进行更新改造、设备或系统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到电网安全,应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8经发电企业申请,可以提前组织对该企业或相关机组进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的并网安全性评价。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济南电力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济南电监办)负责全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济南电监办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具体负责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六条并网安全性评价坚持企业自评与专家查评相结合的原则。并网安全性评价专家查
3、评工作,由济南电监办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并对安全性评价结果负责。第七条为了保证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中介机构应选择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评价工作。专家组一般应由10到15人组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查评工作。专家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查评,并对查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专家组名单和查评工作计划应经济南电监办确认。第八条8申请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发电企业,应明确本企业负责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领导和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查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查评期间的配合工作,并为专家查评工作提供适当的办
4、公条件。第九条发电企业在申请并网安全性评价前,应按照《山东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程序和要求第十条新建和扩(改)建发电企业(机组)申请查评时,应向济南电监办提交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新建和扩(改)建发电企业(机组)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网调度协议及并网安全性自评报告。已经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机组),应根据济南电监办统一安排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计划中规定的申请时间,提交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以及并网安全性自评报告。第十一条济南电监办在接到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
5、进行安全性评价的意见告知发电企业。如果条件基本符合,则应安排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将专家组名单和查评工作计划提供给被查评发电企业。第十二条专家组在现场查评工作前,应在对被查评发电企业提交的自查情况及有关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查评方案,包括查评内容、查评方法、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第十三条8专家组现场查评时,应按专业分别进行评分和撰写专业评价报告,专家组长根据各专业评价报告撰写总评价报告。总评价报告经过专家组全体会议审查通过,专家签字后生效。总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查评基本情况、必备条件审查结果、得分情况、主要问题、评价意见、整改项目和建议。第十四条专家组现场查评工作结束后,中
6、介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评情况等向济南电监办汇报,并提交书面报告。第十五条济南电监办在收到中介机构书面报告1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评价报告和整改通知书送达被查评发电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第十六条被查评发电企业在接到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整改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应将整改计划报送济南电监办,同时抄送电力调度机构,并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于需要整改的发电企业(机组),济南电监办应在整改通知书送交后6个月内(新建和扩(改)建发电企业6-9个月内)组织对整改工作进行复查。发电企业在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及时向济南电监办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济南电监办应及时将并网安全性评价复查的结果通知电力调
7、度机构。综合评价与考核第十七条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由“必备条件”8和“评分项目”两部分内容组成。凡未达到“必备条件”的发电企业(机组)不得并入电网运行。第十八条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评分项目合格的标准为:1、新建和扩(改)建发电企业(机组):大于或等于总分的85%2、并网运行不到20年的发电企业(机组):大于或等于总分的80%3、并网运行达20年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机组):大于或等于总分的70%第十九条根据查评结果,对被查评发电企业(机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