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991871
大小:3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16
《人员定位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我矿已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此系统实现全矿井覆盖,对所有下井职工进行实时人员精确定位,移动跟踪。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对下井人员进行统计,查询事故现场附近的人员信息,快速确定人员的准确位置,帮助指挥人员制定应急方案,以便及时有效地开展搜救工作。此系统采用无线射频技术,每位下井人员配备矿用人员定位识别卡固定于矿灯线下部,下井人员只需佩戴此识别卡便能精确确定该人员位置。为使该系统稳定可靠
2、、连续不断的运行,以便更好的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职责范围1.调度室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业务负责科室,协调全矿定位系统管理工作。2.调度室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3.当需要事故追查或追究违章人员时,安监科,安检队可对井下人员、线路、分站进行检查。4.通讯维修组负责统一管理发放识别卡。并将矿灯号、人员名单与识别卡号对应进行记录。对坏卡信息进行登记。负责识别卡安装、更换等工作。5.通讯维修组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及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及时对变动人员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准确性,负责井下
3、分站安装,调整及维护工作。6.其他单位及个人对各自管辖区域或工作场所内的分站设备、通信线路有监护,保养的责任。负责提供准确的人员信息,并在人员信息变动时及时与相关负责单位联系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二、管理规定:1.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实行一人一卡制,严禁私自拆卸识别卡。对于有灯无卡,私自拆卸的处以50元罚款。人为损坏,丢失等照价赔偿每卡200元。严禁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入井,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对当事人处以每卡100元的罚款。2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我矿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如出现人员调动或工种变化等个人信息变更的及
4、时与通讯维修组联系,若出现个人信息与大屏显示不符又不及时更改的一经发现处以50元的罚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更换矿灯,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因矿灯损坏,需要调整矿灯时必须由灯房将原矿灯内的识别卡调整到新矿灯内,并及时进行个人信息修改。4.灯房必须保证矿灯、识别卡的对应。出现换灯、调架及安装、更换、撤除识别卡的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备案,并将调整情况及时通知通讯维修组负责人员进行相应的数据调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5.灯房人员要
5、及时对识别卡进行校对,检查。灯房工作人员发现识别卡故障的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允许下井,并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同时,要对故障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如出现因灯房工作疏忽造成识别卡丢失或损坏的,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6.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识别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同时要教育职工形成自觉性,每次上下井都要到对本人的识别卡进行校对,发现识别卡不正常的,必须立即联系灯房工作人员给予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下井,否则将以损坏识别卡给以相应处罚。7.通讯维修组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责任单位每天查看定位系统
6、及大屏运行情况。如发现线路不通、分站损坏、大屏显示不正常等问题及时处理。8.通讯维修组负责调度室主机系统使用,维护及信息更新,信息更新原则上一月更新一次。对下井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罚款。9.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采取区域管理制度,若在各单位辖区内出现分站人为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各施工单位对人员定位系统通信电缆有保养维护的责任,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追求主要领导的责任。10.对于严重破坏人员定位系统并导致其无法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报矿有关领
7、导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桂良煤矿生产部2012年6月3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