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及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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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1.设立手续的区别有限公司: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2.资本限额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3.股东人数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1~50人。股份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

2、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须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此外,H股可多家发起人。4.股份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股份称“出资额”或者“出资比例”,股东持有的代表股权的文件称为“出资证明”。股份公司:股份称“股本”,股东持有的证券称为“股票”。5.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但要设执行董事。股份公司:要求法人治理机构齐全。可见,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简单。6.股份转让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股东会依此并作出决议,同时,其他股东

3、对于转让的股份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目前市场流通的,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对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7.财务管理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财

4、务会计报告不要求审计、公告。股份公司:要求审计、公告;非上市公司审计,上市公司公告。即对于非上市公司,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对于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

5、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

6、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

7、三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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