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同轩铸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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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献县同轩铸造厂流水线造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编制日期:2019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前言11.总则31.1编制依据31.2评价内容31.3环境保护目标31.4评价标准42工程分析82.1项目概况82.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02.3生产设备112.4生产工艺113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173.1变更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73.1.1废气173.1.2废水183.1.3噪声193.1.4固废193.2变更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93.2.1废气193.2.2废水323.2.3噪声323.2.4固废333.2

2、.5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334变更可行性分析365污染物总量控制38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397结论与建议437.1结论437.1.1变更项目概况及主要变更内容437.1.2变更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447.1.3变更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467.1.4结论467.2建议477.2.1建议477.2.2运营期监测计划47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敏感点图附图三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四厂区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一原环评批复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备案证明附件四土地证明前言献县同轩铸造厂流水线造型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献

3、县高官乡刘尚庄村,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7′5.42″,北纬38°15′40.08″。企业东、南、北侧均为空地,西侧临乡路,隔路为献县强禹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350m刘尚庄村。项目总投资660万元。2018年6月,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献县同轩铸造厂流水线造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28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献环表[2018]65号。建设

4、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原有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项目废气环保设施(包括收集和处理设施)变更:原环评中,电炉熔化、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分别收集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加热、浇铸、落砂、砂处理和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分别收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而在项目实际建设中,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了优化,具体为:①电炉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全封闭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水平造型线浇铸(含有覆膜砂砂芯)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

5、固定浇铸区+封闭隔间”进行收集,配套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全封闭式集气罩进行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③垂直造型线浇铸(纯粘土砂浇铸)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固定浇铸区+封闭隔间”进行收集,配套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全封闭式集气罩进行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④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⑤砂处理(包括筛分、冷却、精筛)和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

6、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⑥覆膜砂加热制芯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经“封闭隔间+软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2)部分生产设备变更: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原环评中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调整:1t铝壳电炉1台更换为1.5t钢壳电炉1台,增加垂直造型线1条,2增加抛丸机1台、射芯机2台(具体见表2-3),项目变更后,企业年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铸件5000吨。为了保证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加1条

7、垂直造型线(专门用于粘土砂浇铸),项目生产工艺做相应变更(具体见图2-2)。(3)项目生产制度变更:因电炉能力增加,原环评中的生产制度(年运行300天,采用三班制运行)变更为:采用两班制运行,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因此,项目需编制《献县同轩铸造厂流水线造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献县同轩铸造厂委托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进行了现场探勘、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献县同轩铸造厂流水线造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

8、报告》,现报请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备案。21.总则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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