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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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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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章程(X年X月X日经第X届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X年1、需要按要求填写2、第二条学校名称要写英文名,请参照自治区章程参考文本3、个别格式需要修改X月X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X年X月X日经学校党委会议(或党总支、党支部会议)审定,X年X月X日经XXX教育局核准,自X年X月X日起正式生效)序言(说明:本部分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可自主确定是否需要,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

2、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对学校中的每一个成员的思想、言行、教育教学工作等均有约束、规范作用,是每一位成员应遵守的准则和要达到的标准。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学校全称为: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住所地址乌苏市百泉镇胡麻梁村,邮政编码833007。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还辖管两所村级完全小学:普尔塔小学,吉宏小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由乌苏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市教育局。本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

3、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六年,初中学制为三年。第四条:办学理念:1、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工作指南,以“以情育情”为办学主旋律,以激励教育为主要教育手段,以促进学生多元智能发展,塑造学生新型人格为办学追求,为学生终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谋求学校、家庭、社会繁荣共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2、真情留给学生,激情留给工作,深情留给同事,热情留给家长,温情留给家人。第五条:办学目标:创建新农村示范学校,打造全社会满意教育。把学校办成师资素质优良,教育质量上乘,文化底蕴丰富,办学特色显明,管有风格,教有特点,学有特长,在全市内有一定影响现代的学校。队伍建设目标

4、:学校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现代教师队伍,把最好的教育奉献给学生。学生培养目标:“品德高尚、学业优良、身心健康”的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第六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第七条: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第八条:校风、校训、教风、学风。校风:博爱、阳光、创新校训:健康、诚信、奋进教风:德高、敬业、团结、务实学风:文明、守纪、勤奋、进取第二章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百泉镇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由党支部保证监督

5、、职代会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家访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教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第十一条:(一)校长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6、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7、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二)校长的主要权力: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

7、后决定权;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学校各处(室)中层干部依据有关干部聘任规定聘任。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4、财务审批权。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5、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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