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职称计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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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水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评分制度(试行稿)根据响水县教育局响教职称[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凡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积分,并以该积分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结果确定上报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综合考核、推荐评审和岗位聘任人员。一、量化评分项目及权重(一)学生满意度测评(按满意度换算成10分制)(二)师德民意测评得分(按满意度换算成10分制)(三)考勤情况得分(20分)(四)教学质量得分(20分为基数)(五)资格条件得分(满分100分)1.学历、资历分(占10分)2.表彰奖励分(占10分)3.教育管理工作实绩分

2、(占20分)4.教学工作实绩分(占30分)5.教科研实绩分(占30分)二、考勤积分细则(满分20分)考核时间自2011年2月起。1.每学期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0.5分,超过7天的每天扣0.8分。一学期超过15天的每天扣1分。2.每学期病假超过7天,每天扣0.2分,超过15天的每天扣0.3分,一学期超过3个月的每天扣0.5分。3.无故旷职的每天扣1份。4.上班、集会等迟到、早退每学期超过5次的每次扣0.1分。三、质量积分细则(因为音体美、幼儿园等教师没有统考统测试的原因,确定基础分为20分)考核近3年历次期终考试、县调研考试成绩。1.期终考试:人均分居同规年级所列位次每上升(下降)一位次加(

3、扣)1分。及格率居同规年级所列位次每上升(下降)一位次加(扣)0.8分。优秀率居同规年级所列位次每上升(下降)一位次加(扣)0.5分。-4-人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居同规年级所列位次前三名的分别另加1、0.8、0.5分。人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连续两次居同规年级所列位次前三名的分别另加1×2、0.8×2、0.5×2分(连续3、4、5…….以此类推)2、县质量调研(1)学校集体学校人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居县第一名,学科任课教师分别加3、2.5、2分。低于第三名的,每低一个名次,任课教师分别扣2、1.5、1分(以此类推)。(2)分班计算人均分所列位次同县第三名相比每高(低)一位次加(扣)1分。及格

4、率所列位次同县第三名相比每高(低)一位次加(扣)0.8分。优秀率所列位次同县第三名相比每高(低)一位次加(扣)0.5分。四、资格条件积分细则依据苏职称[2009]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2010〕138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量化积分项目与分值。(一)学历、资历(占10分)学历(5分):取得规定学历(申报高级职称须具备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至少须具备大专学历,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者,须具备本科学历)记0.2分/年,依此类推。累计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资历(5分):达到

5、规定资历年限后计0.2分/年,依此类推。累计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二)表彰奖励(任现职以来,占10分)1.综合表彰(各级政府或主管局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按最高级别算1次,不累计。国家级6分/次,省级5分/次,市级4分/次,县政府3分/次,县局2分/次,校级1分/次。单项减半。2.任现职以来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计1分/次。超过1次按0.2分/次累计。表彰奖励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五、教育管理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占20分)1.从事班主任工作计1分/学年;负责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工作计0.5分/学年。-4-2.本人(或所带班级)由学校安排所指导的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表彰的,学校获集体奖,

6、县级二等奖以上2分/次、市级3分/次、省级4/次、国家级5分/次。班级获集体获,校级一等奖的0.5分/次,县级二等奖以上1分/次、市级1.5分/次、省级2分/次、国家级3分/次.(同一年同一类型表彰按高等奖计分,不重复计分)。3.任校级职务工作计1.5分/学年,中层正职计1.4分/学年,中层副职计1.3分/学年,年级组长1.1分/学年,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计1分/学年(中层兼任年级组长的不累计)。六、教学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占30分)1.参加各级各类优质课竞赛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县级一、二等奖计2、1分;同一年同一项比赛按高分计,不重复计

7、分。2.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县级一、二等奖计2、1分;单项减半。同一年同一项比赛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3.参加学校安排的对县内外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计2分/次,县局组织的送教下乡计2分/次,学校组织的送教下乡(含观摩课)计1分/次。同一年同一课题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不含校内每人一课、向学生家长开放的课)4.由学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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