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

ID:38402973

大小:3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11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_第1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_第2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_第3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_第4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外商投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现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

2、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2001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外商投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现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

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2001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近日,我部收到一些来信来函,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问: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

4、制度》时,对长期股权投资原制度采用成本法核算,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是否要追溯调整?   答: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满足《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应用权益法的条件,应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按追溯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执行权益法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按原制度规定尚未完全摊销的“递延投资损失”科目余额,在按财政部财会(2001)

5、62号文件的规定,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收益”科目后,是否仍继续摊销?如继续摊销,应如何确定摊销期限?“递延收益”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如何列示?   答: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按原制度规定尚未摊完的“递延投资损失”科目余额,在按财政部财会(2001)62号文件的规定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收益”后,可继续按原确定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新产生的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

6、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与境外母公司的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外商投资企业能否采用母公司的会计年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执行《会计法》中规定的会计年度,不能采用母公司会计年度。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应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与境外母公司不一致的,在向境外母公司提供会计报表时,可在原报表基础上进行调整后提供。  四、问: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

7、计制度》后,“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余额应如何处理?  答:1994年汇率并轨时产生的“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按规定在5年期限内摊销完毕,因此,一般情况下,2002年1月1日的“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不存在借方余额。如果“待转销汇兑损益”借方发生额较大,经批准在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的,可继续按经批准的摊销年限摊销。  对于可继续摊销的“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的借方余额,以及“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的贷方余额,可继续通过“1951 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进行核算。  对于留待弥补以后年度亏损的汇兑净收益,在以

8、后年度弥补亏损时,应借记“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留待清算处理的,应当保留在“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待清算时并入清算损益;如为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摊销,则应按原定期限继续摊销。  在资产负债表中,“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当列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反映,并单列其中项目反映;贷方余额应当列入“其他长期负债”项目中反映,并单列其中项目反映。  五、问: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