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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4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九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014年8月根据九台市教育局全面做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践行并倡导“崇德、尚礼、博学、大气”的一中人精神,建立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规范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劳动态度、集体观念等。二、评价程序(一)考核评价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学生周自评和互评、任课教师月总结、班主任期末综合评价来完成。(二)学校政教处应按照考核内容做好日常记录,重点是学生到校、课堂及课间表现、两操一课,卫生打扫及
2、保护,集体活动、奖惩、日常行为规范等情况;期末将日常记载情况汇总,并由班主任老师进行综合得出学生学期操行等级。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为标准,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凡在校学生均按此办法评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期末操行等级装入本人档案。(二)评定实行定量分析,学生操行分以9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个人现实表现和加、减分标准,进行评定。学生学期末评价总分达90分者为优秀等级,80分至89分者为良好等级,60分至79分者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级。 学生受到“警告”
3、以上处分的,在量化考核中不能评优秀。凡是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不合格等级。 四、加减分及标准:(一)加分标准1、在公益活动(比如捐款)中表现突出,经认定每次加1至5分。2、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活动(如演讲、作文竞赛、器乐大赛等)获得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3、能够揭发不良行为(如破坏公物等),每次加1分。积极自觉保护和维护公物加1分。4、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突出好人好事,在班级或学校造成良好影响的,加1-5分。 5、获得“星级班级”,每人加1分;(二)减分1、上课迟到、早退,按照量化考核扣分标准执行;旷课一次扣1分;病事
4、假一天扣1分。2、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正常课堂秩序,干扰教师上课,受老师点名批评者每次扣1分;不服从任课教师管理,不尊重任课教师,视情节轻重扣1-5分,并按照学校奖惩条例给以相应处分。3、上课不听讲、睡觉、看课外书、玩弄手机等扣1分。4、上体育课违反纪律或违反老师的规定,被批评者扣1分。5、不按时完成作业扣1分;6、不参加做广播体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做不认真者扣1分。7、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不遵守纪律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8.参加周一升旗仪式不严肃或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9、担任教室、室外担当区值日不负责任,一次扣1分;凡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班级规定参加
5、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每次扣1分(包括清洁扫除)。10、严禁在教学楼、走廊里大声喧哗、打闹、拍球、跳绳等,违者扣1分。11.损坏及破坏公物(包括在桌椅上乱刻乱画)、破坏教室教学设备,视情节扣1至5分。12、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讲卫生每次扣1分。13、打架、偷盗,携带管制刀具、吸烟、酗酒每人扣1-10分;.受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其它违纪行为者,视情节扣分。九台一中2014年8月九台一中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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