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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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甲方(出让方):永乐镇丰收村8组,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奉节县丰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李品云,身份证号:51222619741100000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2、丰收村8组的原老水田。四至界限。(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暂定为伍年,从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四、流转承包地用途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大棚、露地蔬菜等农业生产。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亩400元。付款时间为每年二月底前。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的种粮直补

3、等人头补助由甲方享受。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或另议延长租期。(2)同等条件有权优先承包乙方建成的大棚。(3)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1)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2)合同到期不延长流转期者,三个月前乙方提出,以便乙方提前作好处理相关事宜的准备;(3)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

4、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3一方违约,

5、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八、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

6、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镇农业服务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奉节县丰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户主或代表签名:法人签名:鉴证单位(盖章):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附:流转土地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等情况表土地名称流转土地四界面积备注东西南北合计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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