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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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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刑罚说第一章刑事责任与刑罚概述一、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人因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体现了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二)刑事责任的变迁1、就确定原则,由随意性到法定性、由不平等平等2、就承担主体,由团体到个人,由人和物到人独自承担3、就其实现方式来看,由残酷发展为人道。(三)刑事责任的实现与消灭1、确立原则——不可避免、及时性、责任自负原则。2、实现方式——定罪判刑为主、定罪免刑为辅3、消灭情形——时效已过;亲告未告或撤回;特赦;死亡二、刑罚概述(一)概念——由国家创制、适用和执行的对付犯罪的措
2、施。1、主体特定:制刑权——量刑权——行刑权2、对象限制3、方法特殊4、性质确定(二)刑罚的发展历程(三)刑罚与相关概念的关系:1、与犯罪的关系:对立统一2、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区别联系3、与其他制裁措施的关系:共同与不同(四)刑罚的本质(五)刑罚的目的(六)刑罚的功能第三章我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一、我国刑法体系的概念与特点(一)概念—刑法规定的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的各种刑罚的总和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二)特点1、体现了罪责相适应的原则2、体现了贯彻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精神3、反映了人道主义精神4、国家特色二、主刑——只能单独适
3、用(一)管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二)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自由,就近进行劳动改造(三)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自由,强迫其进行劳动改造刑罚(四)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迫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五)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死缓概念——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暂缓执行性质——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而不是刑罚意义——大大地减少了死刑的实际适用数量三、附加刑——即可以附随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还可以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刑罚(一)罚金——人民法院判处
4、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二)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的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三)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四)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边境四、非刑罚方法(一)概念——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犯罪分子直接适用或建议主管部门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理方法的总称(二)性质——既不是刑罚方法,也不是刑种,而是因犯罪而直接产生的一种刑事实体义务,是刑事责任的一种实现方式,是刑罚的必要补充(三)种类——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责令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第三章刑罚的裁量一、量刑的概述(一)量刑的概念—
5、—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规定裁量决定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二)量刑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罪刑对应的原则3、罪刑个别化的原则(三)量刑的情节1、情节:法定情节——酌定情节2、裁量:从重——从轻——减轻——免除二、累犯(一)概念——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重新犯罪的犯罪分子(二)普通累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又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的,是累犯1、罪过条件:前罪与后罪均是故意犯罪2、程度条件:前后罪均是较重的罪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
6、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三)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间内,又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1、罪过条件:前罪与后罪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2、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四)处罚:1、应当从重2、不适用缓醒和假释三、自首(一)概念——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行为(二)一般自首:1、时间条件:犯罪发生后犯罪人尚未归案前2、实质条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三)特殊自首(余罪自首)(四)处罚1、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2、自首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3、自首+重大有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免除四、立功(一)概念——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
7、线索,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的情况(二)类型(三)处罚——原则上从宽1、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2、有重大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免除3、自首+重大有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免除五、数罪并罚(一)概念——对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即同一犯罪人在判决宣告前,或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有漏罪的;或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中又犯新罪的;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将其所犯数罪合并处罚。1、罪数特征:一人犯数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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