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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冶金行业轧钢厂安全检查表编制部门:安评三部发布日期:2010年3月56说明编制的轧钢厂安全检查表,其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版本号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国家主席令第6号《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金部冶生(1996)204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10kV高压配
2、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56目录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42.加热炉单元安全检查表83.轧制工艺和设备单元安全检查表144.镀涂、清洗和精整单元195.起重与运输单元226.供配电、电气安全与照明单元267.防火消
3、防单元338.给排水单元389.空压站单元4110.职业卫生单元4811.安全管理单元5256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该单元主要是对轧钢厂的厂址选择、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及消防通道进行检查。主要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轧钢安全规程》、《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条文来编制该单元的安全检查表。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厂址选择1.1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工业
4、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2.0.1条1.2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场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第2.0.2条1.3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工程量小。《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2.0.4条1.4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且用水、用电量特别大的工业企业,宜靠近水源、电源。第2.0.5条1.5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不应位于窝风地段。第2.0.6条1.6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第2.0.7条1.7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第2.0.10条561.8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为厂址:1.发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2.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3.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4.爆破危险范围内;5.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6.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7.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8.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9.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
6、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10.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11.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2.0.11条2平面布置2.1厂(车间)应设在企业污染影响较大的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轧钢安全规程》5.22.2厂房主要迎风面,宜与夏季主导风向成60°~90°角;应使热作业区和产生烟气或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布置在下风位置;《轧钢安全规程》5.32.3噪声较大或有害气体和粉尘危害较严重的工序,在工艺条件允
7、许的情况下,应布置在独立的跨间或单独的房间内;高温作业的操作岗位,应布置在热源的上风侧。《轧钢安全规程》5.32.4工厂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保证人员安全通行。《轧钢安全规程》5.42.5散热量大或工作条件较差的跨间(包括加热炉跨、热轧跨、冷床跨、热处理炉跨、热钢坯跨和涂层跨等),应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车间四周不宜修建坡屋。《轧钢安全规程》5.52.6厂房建筑和设备基础受高温辐射烘烤,轧件和机械的冲击负荷以及大量油、酸、碱腐蚀等破坏作用的,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轧钢安全规程》5.62.7设置吊车的新建厂
8、房,其柱顶或屋架下弦底面与吊车顶端的净空尺寸不应小于0.22m;《轧钢安全规程》5.72.8吊车轨道标高应保证对最高设备吊装拆卸的安全高度,吊件下缘高度距最高设备高度净空间距不应小于0.5m;吊车操作室下缘,距安全通道平台、材料堆垛和车间设施的安全间距应不小于2.0m,距安全操作平台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3.0m。《轧钢安全规程》5.7562.9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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