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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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部发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来源:政策法规司】【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9月22日公布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部长 苗圩    2014年5月4日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16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

3、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

4、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招标人邀请招标的,应当向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此处给邀请招标提出了要求,日常工作中对于邀请而放弃的投标人,一定要取得放弃说明函。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规定了何为费用过大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定为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    第七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外,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以

5、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自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起2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见附录一自行招标需要提前备案,移动交流的时候可以提16)。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可

6、不再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的一次性,但也可以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外,还应当在“管理平台”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管理平台发布,需要提前了解,是否已经建成。  第十一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技术要求和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或者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此处以前没有涉及16;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7、(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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