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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5
《关于2013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发改委(局)、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2]31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对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申报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重点专题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列入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备选项目。二、项目单位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按照两部门联合印发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
2、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将申请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0%,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纳入项目总投资中。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项目招标内容;项目实施单位曾经承担过的中央投资项目的进展及竣工验收情况。按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要求,所附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评估、贷款承诺函等文件、资料须齐备。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3、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省直企业于3月20日前,将需中央评估论证项目的请示文件项目所涉及城区(含双阳区)、开发区工信局(发改委)要联合形成中央评估论证项目的请示文件,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3月18日前报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四县(市)主管部门按照省厅要求直接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纸质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所附资料、审批文件纸质版和项目汇总表分别报送至省发改委产业处、省工信厅规划投资处各2份、市信局规划与投资处1份(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电子版光盘分别报送各1份;同时企业备存5份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的地点按国家要求另行通知)。注
4、:按国家要求,资金申请报告的书脊处一定要标明省份和企业、项目名称,资金申请报告要求双面打印。上述所涉及的电子版光盘应含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及所附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文件(要保证文字、公章等清晰)。以上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三、两部门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中央评估论证项目进行评估的过程中,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项目评估工作。请抓紧据此开展有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吉林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曲彦杰邵帅(0431)88906555邮箱:jlsfgw_gyc@jl.gov.cn吉林省工信厅规划投资处高巍(0431)88914919陈晓涛(0431)88904372邮箱:j
5、ljwtzc@yahoo.com.cn长春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于红刘一宁王慧颖88777213,电子邮箱:ccjwtzc@163.com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2.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汇总表汇总表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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