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政科201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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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药政科工作总结一、巩固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药政科每月对全县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门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以及职工工资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分析解决,每季度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析会。2013年1-10月份基本药物配送金额XX万元,配送到位率XX%;药款支付率XX%。(二)规范采购、良性运转为更好地规范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网上采购、入库、发放和药款结算,切实加强基药采购配送管理,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办法:一是实行药品采购计划审核

2、审批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基药网上采购时,要按照临床必须和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批后,上传至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经县卫生局基药办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采购订单。二是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药品网上采购时,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目录药品。采购周期每周一次。三是切实做好配送药品的审核、验收、入库和发放工作。乡镇卫生院建立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必须携带药品清单和票据到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验收入库。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配送中心收到村卫生室申报采购的药品后

3、,要立即通知村卫生室领取,发放时填写《卫生院药品出库单》。四是认真做好药款审核结算工作。2011年8月,县卫生局成立了会计工作站,各乡镇卫生院购买药品发票经卫生局基药办审核后转入会计工作站,会计工作站根据每月药品发票金额拨付货款。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款由县卫生局会计工作站统一结算。(三)加强监测、督导,严格奖罚措施我们根据每月乡镇卫生院上报的月度监测对比表汇总后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一方面药政科定期下乡督查国家基本药物执行情况,通过上报和下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的动态变化;

4、二是对药占比高的单位进行实地监测、询问、查看、指导,并对药占比超过55%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效果得到了不断完善。二、执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组织培训。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确保我县能按时顺利实施,4月28日组织开展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培训,培训对象是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二)做好宣传。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顺利实施,5月份在全县

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以“安全、有效、合理、可及”为主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制作电子屏25个,宣传条幅660个,发放宣传单115500张,制作宣传栏197个,《基本药物宣传手册》5000册,张贴宣传海报1066个,编发简报46期,开展解答咨询226次、参与咨询19935人次,发送宣传短信4916条,举办知识讲座55次、参加人员5103人,开展基本药物政策培训55次、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49次。通过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增强了广

6、大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意识,掀起了全民认知基本药物制度的高潮,有力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执行办法。目前,我县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办法是:5月1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增至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在河南省增补药品调整之前,2012年版目录内药品与现行的河南省增补200种基本药物共同作为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执行河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中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执行原中标结果;不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按照省卫生厅的有关要

7、求,在省级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采购,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的优势。三、认真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卫生局成立XX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研究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对采购事务进行协调指导,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监督。4月28日召开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动员会,印发了《XX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实际分两块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县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县级公立

8、医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一)药品的采购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内规定的药品规格、剂型,结合本单位用药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本单位采购目录,并根据用药需求和合理用药要求将药品用量报县卫生局。药品配送企业根据带量采购目录,在确保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填报了药品配送价格及药品生产企业。所有中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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