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路马头国有林场

福建顺昌路马头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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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顺昌路马头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木材生产合同合同号:甲方:福建省顺昌路马头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做好定产定销木材生产工作,本着双方意愿,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下列伐区,按《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现场拨交给乙方。工区林班大班小班面积年龄平均树高平均胸径出材合计设计出材量(参考值))薪材杉原杉非松原松非杂原杂非2、甲方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伐区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向乙方拨交伐区,划定伐区四至范围。伐区拨交时,甲方在伐区内设定10%以上面积的暂缓采伐区,乙方

2、不得擅自采伐暂缓采伐区内的林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将根据林木采伐批证数及伐区进度情况通知是否采伐暂缓采伐区。伐区拨交结束,甲、乙双方人员应在《伐区拨交单》上签字。《伐区拨交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甲方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做好凭证采伐和安全生产工作。4、乙方应按规定时间上交中标款外,还另行向甲方缴纳每立方米200元约定的生产工资,甲方方可根据伐区木材生产进度每月支付约定的生产工资200元/m3给乙方(含劳务税),伐区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办清有关手续。5、乙方要为从业人员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安全培训(主

3、要是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及培训考试卷、成绩表等培训资料),甲方按伐区实际出材根据安全生产整体情况给予奖励5元/m3(含在生产工资内),乙方需提供有效凭证及相关安全培训资料,安全资料不齐的,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不予奖励。6、甲方负责本伐区的木材进仓检尺。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会同甲方依据《木材采伐许可证》内容,对中标伐区位置、周界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伐区拨交单》等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乙方在投标前已对拟采伐山场的木材进行了自主调查,负有事前注意义务。伐区的采伐设计误差风险由乙方承

4、担,甲方负责按采伐设计数量为乙方办理木材外运手续。当实际出材量与采伐证数量存在误差并可能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各作业工序工资、费用、税收、保险、医疗、工具材料、伐区外花费和管理费等各项支出。3、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生产木材,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以及需要保留的阔叶树。伐区内墓周围林木、林缘毛竹、柑桔等,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因木材生产需要在伐区外开设集材道,属甲方辖区内,乙方需提供用地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用地范围内应采伐的

5、林木由乙方承包生产销售,并向甲方交纳相应木材款,木材销售单价为中标伐区木材平均单价,木材生产工资为中标伐区约定木材生产工资。属甲方辖区外的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其关系的协调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4、乙方必须按技术规程搞好伐区作业质量,松杂地径在30cm以上的树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cm;松杂地径在30cm以下的,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cm;杉木伐根要与上坡地平;尾径3cm,长度在1.5m以上的木材应清理下山。木材进仓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检尺员到山边检尺。5、乙方在实施采伐前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

6、占伐区拨交面积的10%以上。预计出材超审批数量10%以上的,乙方应立即停止采伐,并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由甲方负责调查设计审批领证后方可继续采伐。6、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采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林木伐倒,逾期未伐倒,按放弃采伐处理,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年月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7、乙方应根据生产需要,组织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反应灵敏的男性工人,并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生产安全。8、乙方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如因野外用火不当引发的森林火灾

7、事故,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南平市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加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其他法律规章规定,并在伐区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木材生产活动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负责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生产安全。乙方在木材生产中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在木材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民事和行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0、订立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00元(拾万

8、元)林政及生产质量保证金和200000元(贰拾万元)林备造林质量保证金。该伐区生产结束验收合格,生产质量保证金转为销售保证金,待该伐区木材销售完成后,生产质量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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