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478878
大小:9.58 MB
页数:103页
时间:2019-03-06
《装配式建筑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发展历程与趋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1)内涵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 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既可节约劳动力又可提高建筑质量,用通俗的话形容,就是像造汽车那样造房子。 装配式建筑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有降低建筑能耗、推进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联合国经济委员会对工业化的定义 ■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房屋建造的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生产物的标准化。 设计的标准化,建筑部品、构配件
2、的通用化和系列化。 ■生产过程的集成化。 是指建筑技术、部品与建造工艺、工法的系统集成。...... ■工程高度组织化。 科学管理方法把建造全过程组织起来 ■生产的机械化。 是指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实现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建造机械化。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2016年1月1日实施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基本条件)。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 1.国务院、住建部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2.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市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 3.设
3、计、构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建设了一大批装配式建筑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 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 预制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预制率是衡量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采用预制构件的比率,经测算,如果低于20%的预制率,基本上与传统现浇结构的生产方式没有区别,也不可能成为工业化建筑。 预制构件类型包括:外
4、承重墙、内承重墙、柱、梁、楼板、外挂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等结构构件。 装配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的基本要求 装配率是衡量工业化建筑所采用工厂生产的建筑部品的装配化程度。 工业化建筑采用的各类建筑部品的装配率不应低于50%。 建筑部品类型包括:非承重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预制管道井、预制排烟道、护栏等。 (2)历程 1)北美(美国、加拿大) 美国:装配式住宅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 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 1976年,
5、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工业化住宅建造及安全法案,同年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范标准。...... 特点: 小城镇多以轻钢结构、木结构住宅体系为主;大城市以混凝土装配式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为主。 2)日本 1968年提出装配式住宅概念; 50~70年代,集合住宅大量建设, 70~90年代多样化建筑, 90至今,全方位解决居住环境问题...... 经历了从标准化、多样化、工业化到集约化、信息化的不断演变和完善过程。 欧洲(法国、德国、瑞典、丹麦等) 德国:以多层叠合板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为主;采用构件预制与混凝土现浇相结合的建造方式; 注重保温节
6、能特性; 目前已形成系列化、标准化、高质量、节能的装配式住宅生产体系。 我们公司建筑体系以德国技术发展而来。...... 2002引进德国预制混凝土模块装配体系 新加坡 建屋发展局所开发的组屋一般为15-30层的单元式高层住宅,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尝试采用预制装配式住宅,经过20年发展,现已较为成熟。 ...... 达士岭组屋总共有七座住宅大楼,共50楼,由加工工厂预制剪力墙、楼板、梁、柱、卫生间、楼梯、垃圾槽等各个部件,再进行组装,整栋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94%。 (3)趋势 ★国外装配式住宅技术发展趋势: 1)从闭锁体系向开放体系发展。
7、 2)从湿体系向干体系发展,现在又广泛采用现浇和预制装配相结合的体系。 湿体系:所需劳力较多,接头部分大都采用现浇混凝土,防渗性能好。 干体系:其标准较高,接头部分大多不用现浇混凝土,防渗性能较差。 3)结构预制和内装集成的方向发展。 主体结构的产业化、内装修部品的产业化。 4)强调信息化管理。 BIM信息化技术,咨询、规划、设计、建造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信息交换平台,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化。 ★国内装配式建筑发展历程 ★万科建筑产业化发展历程 1.自主研发阶段:2002—200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