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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3
《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3: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为了规范、有效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要求,结合湖北国税实际和征管业务流程,现就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一、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一)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应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以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关程序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处负责受理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的,税收征收管理处应当当场下达《税务行
2、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税务机关提出申请。—56—申请事项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收征收管理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下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向其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三)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处经过书面审查,依法或者根据实
3、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2人以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下报本局负责人批准延期10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规定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票准印证》;不符规定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票准印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书依照法律的规定送达申请人。(四)审查许可申请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提出听证申请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省国家税务局应当依法组织听证,然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五)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应依法进行公告,并在5日内送本级法制工作机
4、构备案。(六)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延续、变更、撤销、注销等从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二、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的审批(一)主管国税机关应指定固定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的行政许可申请。—56—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窗口应当场下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
5、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下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向其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受理申请2日内,受理窗口应将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传递给税收征收管理部门。(二)税收征收管理部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下报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延期10日)内对申请信息书面审查,依法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国税工作人员
6、进行核查,并将审核意见报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书依照法律的规定送达申请人。—56—(三)审查许可申请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提出听证申请且符合听证条件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然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应依法进行公告,并在5日内送本级法制工作机构备案。(五)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
7、行政许可事项的延续、变更、撤销、注销等从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三、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一)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处负责受理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的,税收征收管理处应当当场下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国税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收征收管理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许可申请受理岗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
8、内下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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