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8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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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九)第九单元破产债权【考点2】债权申报的要求(P295)(2008年多选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多选题、2013年多选题)9.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解释】对方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10.委托合同(1)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普通债权”。(2)如果受托人“已知”该事实,但为了债务人即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在无法向管理

2、人移交事务的紧急情况下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3)如果受托人“已知”委托人破产之事实,无必要的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不当增加委托费用与报酬数额的,由此而产生的债权,“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受偿。11.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2008年)A.破产受理时尚未到期的债权B.破产受理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C.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D.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

3、业未履行的合同,除实际损失之外,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答案】ABC【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选项B: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选项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4)选项D: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以实际损失申报债权,不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4、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2010年)A.税收债权B.社会保障债权C.职工劳动债权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答案】ABD【解析】职工劳动债权属于免申报的债权,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的有()。(2013年)A.债务人所欠银行未到清偿期的借款B.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C.债务人所欠税款D.债务人所欠职工医疗费【答案】AC【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在

5、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应当申报;(2)选项BD: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3)选项C: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考点3】破产债权的确认(P299)1.向管理人申报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登记表”。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登记在债权登记表上,不允许以其认为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不能成立等为由

6、拒绝编入债权登记表。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2.由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登记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后,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等对债权无异议的,列入“债权确认表”中。3.由人民法院确认债权确认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4.异议(1)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人

7、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2014年新增)第十单元保证人【考点1】被保证人(债务人)破产(P297)1.连带保证(1)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最迟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2)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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