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评分政策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

ID:34060896

大小:64.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3-03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_第1页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_第2页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_第3页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_第4页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户口评分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1上海落户评分标准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

2、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1年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3、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4、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

5、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担任董事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6、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见附件三)毕业生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见附件三)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最高不超过10分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

7、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2007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