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949469
大小:82.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3-02
《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本公司注
2、册名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四条本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本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本公司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六条本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15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
3、七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县(市、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型企业的发展。第八条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第九条本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第十条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二)其他经批准业务。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得开展以下
4、经营活动:(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四)跨县域经营业务;(五)经营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第三章注册资本和出资额15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资本,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第十三条本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单个股
5、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审批机关规定的上限,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第十五条本公司的法人股东出资额和比例如下:名称法人类型及注册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出资额和比例如下: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5第十六条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变更注册资本。第十七条本公司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公司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
6、份2年内不得转让,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除外。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八条本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本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六)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15(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
7、、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八)在本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九)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九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本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二十条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本章程;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的诉讼。第二十一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承认并遵守本公司章程,保守本公司秘密;(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三)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
8、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四)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六)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公司合法开展各项业务;(七)服从和履行股东会决议;(八)本公司法人股东中,如发生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经营(业务)范围等重大事项变更,以及解散、被撤销时,法人股东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九)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5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