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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1
《2012众合年重点学科班袁登明刑法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资料购买QQ:82621306www.xueyes.comwww.zhongheedu.com2012年重点学科班讲义刑法袁登明众合学校全国服务热线:400-7000-1581我们最懂司考,我们更懂你的学习需求!众合教育网址:www.zhongheedu.com资料购买QQ:82621306www.xueyes.comwww.zhongheedu.com重点学科班刑法学提纲(袁登明老师编写、主讲)●刑法学考查特点:以案设题、重点突出、理论趋重、偏好特例、注重解释、超越教材;●课程设置与原则:专题性与体系性、学理与案例相结合,侧
2、重刑法总则尤其是犯罪论部分,分则重在学习方法;●刑法复习素材、方法及大致时间安排:教材、法条、试题(真题)与辅导资料的选用及相互关系的处理;理论先导→系统强化→回到法条→巩固重点●应对刑法学观点之争的几条准则:第一条准则,有法律的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第二条准则,没有法律但有相关司法解释的,遵循司法解释;第三条准则,既无法律也无相关司法解释的,参照近些年司考真题中关于此问题的官方答案之观点与启示;第四条准则,若既无法律也无相关司法解释的,且该问题近些年来司考尚未涉及的,建议遵循司法部三卷本中的观点。第一部分刑法本体论一、对“刑法”
3、的基本认识(一)刑法特质(即法律特征)(1)调整和保护利益的广泛性与不完整性;(2)最后手段性(其他部门法的补充性);(3)保障性(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二)刑法机能(1)保护法益机能(推出刑罚目的);(2)保障人权机能(推出罪刑法定原则)。(三)刑法的解释1、刑法解释的种类:(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学理解释。两个小问题:一是法律效力问题;二是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冲突时取舍问题?2、刑法解释的方法:文理(文义、文意)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但文义解释的功能是有限的,绝大多数还是使用的是论理解释,常
4、用的解释方法包括:(1)扩大(扩张)解释:扩张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但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这是其与类1推解释的关键区别。例如:刑法上的“妇女”之含义与范围?最核心的含义为成年女性,但已满14不满18周岁也属于其范围(可谓最常见的扩大内容),而不满14周岁原则上已经远运超出该词核心范围(可谓最边缘的部位),一般而言不属于“妇女”之内,而是“儿童”或“幼女”的问题。但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构成的第(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妇女”则应扩大解释包括不满14周岁的幼女在内的所有女性,否则严重背离罪责刑相应
5、原则(举轻以明其重)。1类推解释不同于扩大解释,类推解释是在对刑法用语无法再做扩大解释的时候,对待解释案件的行为事实与已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整体的类比。其结论在形式上超越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最大范围,在实质上超越了一般国民的(合理)预测可能性。故此,不仅司法解释,而且立法解释也禁止进行类推解释。全国服务热线:4006-1313-982资料购买QQ:82621306www.xueyes.comwww.zhongheedu.com再如:刑法第196条的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之(立法)解释?(2)缩小(限制)解释:限制刑法条文字面
6、的通常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真实含义。限制解释最为明显地体现了严格解释刑法的要求,但若使用不当,则可能人为地限制了刑法的处罚范围。故缩小解释主要集中在加重罪责的场合。例如:抢劫罪中多种加重构成之解释;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等。(3)当然解释:刑法规定虽未明确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属于“理所应当、不言自明”。例如:刑法第240条“偷盗婴幼儿的”应作为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构成,若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抢劫、抢夺婴幼儿,如何处理?再如抢劫国有档案行为的如何定性
7、等;(4)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是将所要解释的对象置于整个刑法规范体系之中,联系相关条文,避免断章取义、以便实现刑法的整体协调,使相同的犯罪(案件)得到相同的处理,就是正义理念的体现。例如:第279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内容的协调。【例题】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同学认为,男同性恋者“强奸”另一男子,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是女性,不能扩大为男性。B.乙同学认为,缩小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缩小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以,刑法第358条组织他人卖淫罪
8、中的“他人”可以缩小解释为女性。C.丙同学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而刑法第329条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但是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故此,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无罪。D.刑法规定,多次抢劫的,应加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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