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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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余杭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 

2、区价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 物业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三)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七)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八)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

3、质和特点、物业服务的不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6普通住宅小区(不包括别墅、排屋,下同)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和别墅、排屋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九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收费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和《杭州市余杭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在公布的相应等级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通过招标或物业服务企业协议确定具

4、体的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物业服务等级相应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应与招投标文件中一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材料报区物价局备案。第十条规划分期开发的普通住宅小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后期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区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做适当调整。1.小区实行分期开发,可实行独立管理;2.后期项目与首期项目可以预售(销售)时间间隔超过两年。第十一条普通住宅小区内住宅以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

5、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农转居公寓为主的,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丙级基准收费标准,不得上浮。第十二条为及时掌握物业服务成本收支情况,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业主管部门适时选择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作为成本调查对象,对其物业服务成本进行调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并如是提供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16第十三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方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

6、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第十四条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四)办公费用;  (五)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必备的固定资产折旧;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七)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第十五条实行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第十六条住宅小区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物业服务收费,按不超过所在住宅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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