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生育保险宣传资料2011版

北部新区生育保险宣传资料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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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宣传资料(2011年版)第一节注意事项一、参保职工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一般情况下应在重庆市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二、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在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后生产之前应及时办理生育就医证明登记;四、应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北部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申领待遇手续。五、生育过程中发生并发症的,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确诊医院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无备案表的并发症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

2、支付。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搪尿病、急性脂肪肝、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晚期产后出血、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共二十八种。六、建议不要使用医保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建议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不要去新农合或居民医保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各社会保险基金

3、之间是不能重复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第二节办理生育就医证明一、在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单位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北部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就医证明:1、《(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二、我区参保职工在重庆地区以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不办理生育就医证明。第三节申领生育待遇及终止妊娠(流产/引产)待遇一、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复

4、印件;3、委托个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4、《(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一张复印件;6、产前费用:检查费用发票原件和一一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书、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治疗费用明细、处方、检查报告单;7、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证明(注明住院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及住院病历复印件。8、参保职工在重庆地区以外进行生育或

5、终止妊娠的,须提供医院级别证明(由医院出具或当地卫生局出具),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9、参保职工因紧急情况在重庆地区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加盖医院急诊章)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在非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含在重庆地区外生育)须提供医院级别证明(由医院出具或当地卫生局出具),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二、生活津贴计算中几种常见问题:1、难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吸及剖宫产。2、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领取再生育服务证的不属于晚育。第五节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一、

6、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3、委托个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5、医疗费发票原件及一一对应的处方、检查报告、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原件;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提供《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计划生育手术常见问题1、计划生育手术只针对已婚参保职工报销a2、人工流产手术是未领取《(再)生育服务证》的参保女职工手术终止妊娠;3、计

7、划生育手术的待遇均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第六节遗传病基因检测一、遗传病基因检测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可报销的有三项检测:苯丙酮尿症基因检测,遗传病药物耳聋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二、 报销标准:每项按政府指导价(500元/项)的75%予以限额支付。三、送检医院为重庆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及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检测机构为生物芯片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上海裕隆临床检验中心。四、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送检医院填写的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用结算单,送检医院出具的费用收据原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第七节生育

8、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单位:元)  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备注一产前检查300400500限额支付二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1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120014001500限额支付2难产180020002100限额支付其中剖宫产250030003100限额支付宫外孕250030003100限额支付3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引产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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