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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居民医保就医报销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2年居民医保就医报销政策答疑(不含大学生)作者:区居民医保中心 文章来源:区居民医保中心 点击数:1308 更新时间:2011-09-0714:36:51.0 参保时间、地点 参保时间:201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中小学生201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参保地点:户口或常住地的街镇和居(村)委会,区属中小学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参保。 享受时间: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个人需缴多少钱 一般人员个人缴费:一档50元/年,二档120元/年;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员
2、,重点优抚对象,本人月收入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一档10元/年,二档6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中的重病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低保对象中的70岁以上老人,除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外的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二档30元/年;农村五保户、在乡老复员军人、城镇三无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二档。家庭中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须选择同一档次参保。 办理参保需要带些什么 区内居民:续参保人员带上居民医保卡,新参保人员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困难居民还需带其困难人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外居民
3、: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中心的未参保证明。 中途参保: 上一年未在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的居民,可在当年全额缴费(包括政府财政补助部分),在申报参保批准90天后方可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终结后三个月内转为居民医保的,在申报参保批准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落地参保: 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随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新生儿也可在出生3个月内缴纳全款(不享
4、受政府财政补助),独立参保,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不设待遇支付等待期。出生3个月后参保的,按中途参保办理。 参保后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看病 一般门诊:可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慢性疾病门诊:可在区内定点医院中的区级、街镇级、社区站(村卫生室)各选一家医院就诊; 重大疾病门诊:可在区外三甲医院、区内区级、街镇级定点医院各选一家医院就诊; 住院:可选区内定点医院、区外三甲医院,因急诊、务工及常住在区外的须选择公立医院。慢性(重大)疾病所选定点医院一年可变更一次。 看病后怎样报账 已实现联网医院:持医保卡看病结账时同
5、时报销医药费; 未实现联网及市外医院:居民在出院三个月内到区内指定医院报账。 报销地点: 重庆市五院:负责涂山镇、龙门浩街道、海棠溪街道、南山街道辖区居民的报销; 重庆市六院:负责铜元局街道、花园路街道、南坪街道辖区居民的报销; 重庆市武警总队医院:负责广阳镇、迎龙镇、峡口镇、鸡冠石镇、弹子石街道辖区居民的报销; 南岸区人民医院:负责长生镇、南坪镇辖区居民的报销。 报账时需提供资料:(1)居民医保卡复印件(2)住院费用发票原件(3)住院费用总清单(4)出院记录(外伤病人须提供入院记录)(5)在市外公立医院就
6、诊的患者,须提供急诊证明、居住证明或务工证明、就诊医院的等级和所有制性质证明,医院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医疗单位鲜章。 跨年度住院结算的,必须以12月31日为界提供分段费用清单,否则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报销。 如何办理慢性(重大)疾病门诊就医卡: 慢性疾病鉴定程序:参保居民携带两张照片和医保卡到所属村(居)委会或学校填写申请表,并按照村(居)委会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慢病鉴定(本人不能参加鉴定的特殊病人,可由亲属将申请人病历资料送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时,需带上身份证、医保卡及相关病历资料。鉴定后,由村(居)委会统一发送慢性疾病门诊就医卡。
7、 重大疾病鉴定程序:参保居民到所属村(居)委会或学校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申请表到指定的三甲医院(市肿瘤医院、儿童医院、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武警医院、市五院)请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鉴定意见(盖医院医保办公章),本人不能参加鉴定的特殊病人,可由亲属将申请人病历资料送鉴定机构鉴定。鉴定后,带上申请表、两张照片、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及相关病历资料到居民医保中心现场办理重大疾病门诊就诊卡同时激活重大疾病补充补助账户。 慢性疾病种类:高血压、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癫痫、慢性肝炎(乙型、丙型)
8、、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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