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返还部分土地罚没款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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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桥镇人民政府文件灵政〔2009〕2号关于要求返还部分土地罚没款的请示富阳市人民政府:为支持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推进,2005年-2007年期间已造成我镇有五家企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了基本农田57.3375亩、待置换用地117.19亩,2008年9月五家企业被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269.2498万元,已全部入库。造成这五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主要因素有以下三方面原因:1、新盈嘉水务有限公司和富阳绿能造纸污泥处置(现新亿建材)有限公司是省、市重点工程,是为了我市“8.11”环保摘帽需要而投入的项目,因时间紧,所以在未审批情况下提前建设是原因

2、之一。2、富阳市祥龙石材有限公司、富阳大源轻工机械厂、富阳市富伦造纸厂三家企业是“杭千”高速公路建设时拆迁安置企业,当时为确保“杭千”高速公路建设按时竣工,也是在未审批情况下先进行安置是原因之一。-3-3、原本2008年10月份我镇呈报的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方案能得到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但最后也未审批下来,是造成五家企业违法用地原因之一。以上五家企业为“杭千”高速全线贯通和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作出了一定贡献。目前,五家企业因办厂时间不长,加上金融风暴影响,企业效益也不是十分理想,为支持企业顺利渡过严“冬”,给予五家企业返还部分土地罚没款。特此请示。妥否,请审批!附:灵桥镇五家企业土地行政处罚明细表联系

3、人:夏华根联系电话:13706811126灵桥镇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九日-3-附件:灵桥镇五家企业土地行政处罚明细表单位用途土地性质违法面积(亩)罚没款(万元)富阳新盈嘉水务有限公司省重点工程基本农田4.41758.8350富阳新盈嘉水务有限公司省重点工程待置换用地106.7414.23154富阳绿能造纸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富阳市重点工程基本农田、水域30.6461.2825富阳绿能造纸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富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用地5.75.7000富阳市祥隆石材有限公司“杭千”拆迁安置基本农田7.4614.9217富阳大源轻工机械厂“杭千”拆迁安置基本农田8.5717.1451富阳市富伦造纸厂“杭千

4、”拆迁安置基本农田6.2514.2998富阳市富伦造纸厂“杭千”拆迁安置建设用地4.754.7503合计174.5275269.2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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