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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线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巨利路环评报告.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杭州天域旭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天域旭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15层1501室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1400建设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巨利路28号立项审批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富发改工(备)[2016]253号部门行业类别C3749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及代码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建筑面积30平
2、方米绿化面积--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150.53.3%(万元)(万元)资比例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08月(万元)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背景兹有杭州天域旭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其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15层1501室,注册资本2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民用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图文设计、制作;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
3、、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技术交流活动、会展、摄像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租用富阳市富春江通讯设备厂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巨利路28号现有闲置厂房30m2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组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200架的规模。本项目已经通过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富发改工(备)[2016]253号)。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1杭州天域旭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类名录》中的(K、机械电子[76、航天航空器制造])对照,本项目属于其中规定的“其他”项,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2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5、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1996.10.29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修正本);(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9.1.1施行;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8.4.1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29施行;(1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26号,2011.8.31施行;(1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2015年7月;(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公告第51号,2006.9.12施行;(14)《产业结
7、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2.162杭州天域旭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组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施行;(1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改;(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1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1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19)《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修正);(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20
8、08.9.16),浙政办发[2008]59号;(21)《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浙环函〔2011〕90号);(2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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