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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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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2016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新平县者竜乡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0日发布5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者竜乡行政区域内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审批;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上的林木采伐许可由县林业局审批。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
2、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13号)(十三)简化林木采伐的审批手续。适度下放木材采伐审批权限,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乡镇林业站批准;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上的,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受林业局委托在辖区内核发蓄积5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为
3、新平县者竜乡林业工作站。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林木采伐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3)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4)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5)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合格证明。5(二)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新平县者竜乡振兴路26号办事窗口:老政府3楼者竜乡林业工作站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六、申请材料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
4、体林木的采伐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集体(个人)林木采伐申请表原件纸质1√2纸质申请书原件纸质1√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1√4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纸质1√5林权证复印件纸质1√6林权证在信用社抵押的需要信用社同意采伐的证明原件纸质1√7村委会开具证明此地块属于农地不属于林地(在农地种植林木的)原件纸质1√8集体的林木需再附上组上的会议记录,需2/3以上村民同意并在会议签到表按手印原件纸质1√5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村、组意见必须写
5、:情况属实,同意皆伐或择伐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1.共同审批部门:新平县林业局2.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
6、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2)《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13号)(十三)简化林木采伐的审批手续。适度下放木材采伐审批权限,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乡镇林业站批准;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上的,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受林业局委托在辖区内核发蓄积5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证。3.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4.审批结果:《林木采伐许可证》。(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5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林罚
7、委字【2016】第02号,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无证采挖活树兜、毁坏森林植被、乱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无证采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无证或无照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形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接受委托单位必须按照本委托的权限和范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委托单位审查,盖委托单位印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者竜乡林业工作站(新平县者竜乡乾坤路10号)。2.提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
8、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二)受理者竜乡林业工作站在收齐申请人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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