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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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工作,维护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秩序,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海洋捕捞渔船拆解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和

2、检查监督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船登记机关负责。第二章渔业船舶拆解厂、点第四条渔业船舶拆解厂应符合下列条件:㈠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㈡具有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资质;㈢建立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㈣具备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所需场所,配备与拆解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以及14配备渔船拆解实时动态监控设备,具体由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渔业船舶拆解厂若涉及用海,应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五条申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厂应提供以下材料: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3、照;㈡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证书;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㈣船舶拆解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等资料;第六条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环保、便利、容易清理拆船残留物的原则,在本县(市、区)辖区内选择海洋小型木质捕捞渔船拆解点,报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全市公布。第七条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海洋捕捞渔船拆解工作需要,对拆解厂的申请进行初审,经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全省公布。第八条钢质和大中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的拆解,应当

4、在渔业船舶拆解厂拆解。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由其所有人或雇佣人员(以下简称拆解人)在渔业船舶拆解点拆解。第九条海洋捕捞渔船拆解厂、点每五年重新核准并公布。第三章拆解程序14第十条拆解海洋捕捞渔船的当事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该渔船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㈠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申请书(文本格式见附件1);㈡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㈢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㈣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及复印件;㈤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复印件;㈥渔业捕捞许可证及复印件;㈦海洋渔业船舶拆解协议书(文本格式见附件2)。申请拆解小型木质海洋捕捞

5、渔船,可不提供《海洋捕捞渔船拆解协议书》。第十一条渔船所有人应保证提供给渔业船舶拆解厂的渔船必须与法定部门核定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所记载的渔船一致,并在渔船开始拆解时到场确认。第十二条渔业船舶拆解厂应保证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渔船按照本规定完全拆解,不得替换。第十三条登记机关受理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主要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核。14主要内容包括:船体材质、建造完工日期、船长、型宽、型深、总吨位、净吨位、主机功率、主机型号、持证人姓名

6、等。符合条件的,当场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通知书》(文本格式见附件3);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未超过证书有效期但超过营运检验有效期不满3个月的,予以审核通过,允许拆解;超过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营运检验有效期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后方可拆解。第十四条船舶拆解申请人与拆解厂商定拆解时间,并报告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开始拆解具体时间,并指定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拆解工作。执法人员到场监督时应按规定着装并表明身份。负责现场监督的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规定,

7、经批准后更换,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第十五条负责现场监督拆解的执法人员应当对拟拆解渔船进行核实,确保拆解的渔船与渔业船舶证书证件记载的渔船一致;难以确定的,原渔船检验机构应派员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在拟拆解的渔船所在地村(居)、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第十六条海洋捕捞渔船失去航行能力的,渔船原登记机关可委托渔船停泊地的渔船县级登记机关监督拆解;跨省购置并制造的,可由买入方县级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定委托渔船原登记机关监督拆解,同时应要求受委托方确保渔船拆解的真实性并按我省14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拆解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应切实加强渔船

8、拆解重要环节的现场监督,并拍摄反映以下拆解情况的照片:㈠渔船拆解前船名号清晰可见的船体全照;㈡大中型渔船主甲板以上建筑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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