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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造(中国)有限公司章程xx(中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五章税务、财务和外汇第六章利润分配第七章职工第八章工会第九章保险第十章期限、终止与清算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注册在香港的智造(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拟在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设立独资经营企业智造(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此,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为:xx(中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公司法定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三条投资方:系依
2、香港法律在香港合法注册的法人,其法定名称为:xx(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WANCHAIHK;法定代表人:xx;国籍:香港;职务:董事长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第五条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进行6智造(中国)有限公司章程文化创意产业的经营与管理(动漫、网游、传媒艺术的策划、设计、研发等);企业咨询;办公用品、酒店用品、家居用品和工业耗品
3、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经营与管理(动漫、网游、传媒艺术的策划、设计、研发等);企业咨询;办公用品、酒店用品、家居用品和工业耗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
4、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美元1500万元;注册资本为美元1500万元。第八条公司出资方式为现汇美元。第九条投资方将按以下方式出缴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分三期缴付,第一期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美元225万元,占出资额的15%,其余部分在24个月内缴齐。出资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第十条公司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三十日内,由本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整,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
5、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智造(中国)有限公司章程(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6、(十)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
7、作,办理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第十六条 总经理以及其他所有经理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经理或其他形式的雇员。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执行董事可随时撤换。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1名,由投资方委派。监事对投资者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投资者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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