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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31
《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报告办法、年度报告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杭州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报告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动物饲养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和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以及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第三条 杭州市农业局主管全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各区、县(市)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
2、告管理工作。第四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于每年1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诊疗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第五条 报告可采用信函、传真、现场提交等方式,报告时应当提交填写完整的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报告表内容应确保真实、有效。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格式由杭州市农业局统一规定(见附表)。第七条 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对提交的动物防疫情况年
3、度报告表登记存档,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防疫情况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规定进行处理。第九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农业局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附表:1、杭州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2、杭州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3、杭州市专门经营动物
4、的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4、杭州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情况年度报告表 附表1杭州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杭州市 区(县、市) 镇(街道) 村(社区)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动物防疫责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码及代码 存栏量 上年度出栏量 场所选址 场址:□未变动 □已变动 周围环境:□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有新增场所。新增场所类型以及新增场所与本场的距离 。□
5、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无新增场所。注:新增场所是指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 内部布局原有布局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已变动现有布局情况:□场区周围建有围墙。□出入口消毒池。消毒池长 米、宽 米、深 米。□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区入口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设。□各养殖栋舍间距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6、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孵化间的流程单向。□种畜场单独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区域。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新增 □减少 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场区出入口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采光、通风设施设备。□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清洗消毒的材料。□兽医室(有疫苗冷冻或冷藏、消毒、诊疗等防疫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正常使用、运转情况
7、 。人员情况□配备兽医专业人员,执业兽医 人、乡村兽医 人、动物疫病防治员 、协检员 。□直接接触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体检情况(是否有人畜共患病): 。□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次数 ,受训人数 。本场已建立的档案记录包括:□生产记录 □免疫记录□免疫抗体监测记录□消毒记录 □发病、诊疗记录 □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记录 □养殖档案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 □引进动物情况记录 □动物出售情况记录 □其他:
8、 各类档案登记情况:□及时完整 □部分登记 □从未登记记录保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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