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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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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市社会福利院监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海安市社会福利院现对海安市社会福利院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符合谈判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一、谈判内容1、项目名称:海安市社会福利院监控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海安市社会福利院监控采购安装,包括网络枪机15台、网络半球机4台、录像机1台,存储4只,交换机3只等。特别强调:各参与单位认真考察现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得以各种理由(包含但不限于:清单漏项、工程量不足、系统配置不全等)要求增加费用。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管线,新增管(线槽)必须重新敷设,并注意做好路面、草坪等的复原工作。3、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
2、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承诺及谈判人要求,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标签、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材料。4、安装、运输要求:安装调试到位,且对采购的货物需免费装卸及送货。5、售后服务:保修贰年,如有问题需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6、送货地点:海安市社会福利院内7、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交付。8、谈判保证金:2000元9、本项目谈判控制价:3.1万元。二、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20(一)法定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具有履行合同所
3、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
4、料)。(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次谈判货物的供货和售后等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需提供谈判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需具有监控销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谈判人必须有近三年来供应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三、谈判文件的获取符合谈判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海安市民政局20网站,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四、文件的递交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5:5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海安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小)。地址
5、:江苏省海安市永安路(资丰市场斜对面),红绿灯西北。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海安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小)。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信息公布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mzju/xxgk/xxgk.html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该项目属于社会福利院小型项目,参照集团民政局规定执行。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市民政局。六、谈判主持单位:海安市民政局联系人:
6、景海俊联系电话:1891285630120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我市民政局组织的本次谈判活动。(二)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谈判方式。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同一品牌同一企业只能作为一家供应商参加。(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费用。(四)本次谈判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五)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视为接受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七)中标人对本次谈判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将本次谈判合同分包给其他企业。(八)谈判文件为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7、。二、谈判文件(一)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二)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递交的谈判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拒交全部或部分资料,或者谈判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三)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需要我市民政局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市民政局,且不得迟于谈判截止日5天,我市民政局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0(四)谈判文件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市民政局均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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