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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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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2月8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批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39911950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898603232招标监督机构:
2、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投诉电话:020-39910647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四、项目概况: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起点接番中公路,沿线跨越三涌—十八涌,下穿在建南沙港铁路、现状南沙港快速路,经百万葵园、南沙湿地,终点至十九涌北。全长约18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本次改扩建按43米-60米宽断面设计,其中,灵新大道(番中公路-万龙大道段)约10公里,双向八车道;灵新大道(万龙大道-十九涌北)约8公里,双向六车道。路线跨越16条河涌,共设17座跨河桥。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及服务期:
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2.21812万元。4、服务期:自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且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8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和投标担保: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2、报名及发
4、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二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4、投标担保:4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注:①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广
5、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一式两份)。③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④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
6、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咨询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8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
7、(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工程咨询注册咨询师登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至少包含近6个月(其中必须含2017年9月到2018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的各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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