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电话:021-6306877063068719(总机)传真:021-63069771邮编:200080E-mail:huiye2003283@163.com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2007)1299号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00七年八月六日-0-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电话:021-6306877063068719(总机)传真:021-63069771邮编:200080E-mail:huiye2003283@163.c
2、om目录摘要2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二、被评估企业:5三、评估目的7四、评估对象和范围7五、价值类型和定义9六、评估基准日9七、评估依据10八、评估方法12九、评估过程17十、评估前提、基本假设、具体假设18十一、评估结论20十二、特别事项说明23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7十四、评估报告日期27备查文件目录29-1-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电话:021-6306877063068719(总机)传真:021-63069771邮编:200080E-mail:huiye2003283@163.com雷允上药
3、业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2007)1299号摘要特别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于2007年7月10日至2007年8月6日止,完成必要的评估程序,按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的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委托方: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除委托方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目的
4、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被评估企业: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允上药业”)。三、评估目的:为远大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的雷允上药业70%股权提供该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参考。四、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范围为截止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2-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电话:021-6306877063068719(总机)传真:021-63069771邮编:200080E-mail:hu
5、iye2003283@163.com六、评估基准日及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7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29日七、评估方法:成本加和法、收益法八、评估结论:选择收益法评估结论,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的全部股权价值为39,370.34万元(大写:叁亿玖仟叁佰柒拾万零叁仟肆佰元)。资产占有单位名称: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帐面价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项目ABCD=C-BE=D/B×100%流动资产112,036.9412,036.94——————长期投
6、资25,109.305,109.30——————固定资产310,258.039,336.70——————其中:在建工程4179.30179.30——————建筑物57,109.446,188.10——————设备62,969.302,969.30——————无形资产7521.351,442.68——————其中:土地使用权8521.351,442.68——————其他资产915.9615.96——————资产总计1027,941.5827,941.58——————流动负债1114,152.3314,152.33——————长期负债1243.394
7、3.39——————负债总计1314,195.7214,195.72——————净资产1413,745.8613,745.8639,376.4825,630.62186.46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总评估师:2007年8月6日-3-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电话:021-6306877063068719(总机)传真:021-63069771邮编:200080E-mail:huiye2003283@163.com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20
8、07)1299号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