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代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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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山东省代建合同  代建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2、本细则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给项目业主的制度。  第三条实行代建制的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  (二)教科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项目;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

3、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三)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收容教育所等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政法设施项目;  (四)其他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代建制的指导、协调、综合监管工作。  财政、审计部门对代建制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市级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督管理。  项目业

4、主负责项目代建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代建单位负责代建项目建设。  第五条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也可以  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第六条代建制实行合同管理制,由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业主、代建单位三方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在满足项目功能的前提下,确定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要求。  第七条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具体履约保证金额,根

5、据项目行业特点,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代建项目的管理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章代建单位资格认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可以向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申请代建单位资格:  (一)具有三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乙级及以上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二级及以

6、上施工总承包其中之一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以上资质的单位,除满足国家对从事工程管理的技术人员有关规定外,还需配有高级经济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等;  (三)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四)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五)从事过同类项目建设的管理经验,无不良纪录;  (六)行政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第九条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定期通过平面媒体或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外公告申报政府代建项目代建资格的时间、条件等内容。  第十

7、条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代建资格,提交申请报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技术装备清单、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并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经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通过后,予以资格认定。 

8、 第十二条资格认定有效期满前20日,取得资格的代建单位应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自  检报告,内容包括原申请资格报告中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以及原签订的《项目代建合同》和投标承诺的合同履约情况等。市发展改革委经审核,并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予以资格确认,对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违反合同的,取消代建资格。  第三章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市发展改革委的权利义务:  指导、监督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确定代建单位;  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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