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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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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开发伍家岗中心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地位,促进伍家岗区和谐发展,顺利实施宜昌市总体规划和伍家岗分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宜昌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制。第三条本规划适用于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
2、据。第四条规划范围为柏临河以北、桔城路和白沙路以南、宜黄高速公路以西和长江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为3.53平方公里。第五条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开发策略城市化提速——完善城市整体空间格局产业化集群——带动地区经济的跃升生态化开发——建立生态型开发框架标志化形象——塑造城市东部的核心门户人文化理念——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弹性化建设——提高管理控制的操作性第六条规划建设目标将伍家中心区建设成为宜昌市的城市双中心之一,承担宜昌市东部金融、商贸、文化、物流信息等功能,打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综合型、生态化的中心商务区,建设城市副中心,形成宜昌市
3、东部门户的标志性形象地区。第七条规划区性质宜昌市预留的市级行政中心、伍家岗区级中心、市级物流中心,是以金融、商贸、文化娱乐、物流信息为主,具有山水特色的城市片区。第八条本规划年限:2006年——2010年第九条规划区规模规划提出控制伍家岗中心区人口密度,适当提高该区人口总量的原则。规划总用地353.8公顷,严格控制该地区的人口密度和总量,人口净密度控制在105.7万人/公顷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3.5万人左右,增加人口1.5万人左右。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第十条规划原则以人为本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标志性生态性第十一条规划布局结构规划区主要形成
4、“5组团、4中心、一区、两带”的空间布局。5组团:即将居住区按地块划分为共勤组团、伍临路组团、李家湖组团、小洋坝组团和旭棉组团。4中心:即以五一广场为中心的区域中心,以白沙公园为中心的绿化中心、沿江的行政中心和临柏临河的物流中心。一区:为沿江的公共设施片区。两带:为滨江绿化带和临宜黄高速的山头保护带。1、功能定位:行政功能:市级行政中心、区级行政功能文化功能:影剧院、文化中心、少年活动中心交通功能:汽车站、公共停车场商业、娱乐功能:购物中心、娱乐中心、游戏厅、歌厅等商务功能:写字楼、金融中心等休闲功能:公园、城市型游乐园、运动场、体育
5、馆等物流功能:物流、仓储、运输、信息等居住功能:城市型住宅、特色住宅等17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功能布局:A、核心区:以城市发展轴线为中心,集中城市活动的中心设施。主要布置在五一广场周边,用地约43公顷。B、居住区:规划城市住宅主要布置在伍临路两侧,山地之间布置山地特色住宅,总用地约121公顷。C、办公区:规划在临江沿江大道一侧布置现代化、生态型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用地约34公顷。D、物流区:沿柏临河区域规划设施配套齐全的现代物流中心,用地约26.2公顷。E、绿化生态区:利用山体、河流,整治舒适
6、的公园环境、休闲设施、游乐绿地等,用地约60公顷。第十二条居住用地规划居住人口分布规划以东山大道、沈家店路和伍临路为界,划分形成5个居住片区:桔城路以南的共勤组团、伍临路以东、沈家店路以北的伍临路组团、伍临路以东、沈家店路以南的旭棉组团、伍临路以西、沈家店路以北的李家湖组团及伍临路以西、沈家店路以南的小洋坝组团。规划伍家岗中心区居住用地121.7公顷,人均34.8平方米,占该区建设用地的36.2%。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对于公共设施的配置要贯彻如下四原则:即齐备原则、可选择原则、便利原则和效益原则。大型超市、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及医疗设施按社区
7、配置,其它设施及中学、小学、幼儿园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逐级进行配置,用地标准可较规范标准适当提高。小区级公共绿地居住小区必须安排小区级公共绿地,新建和改造的居住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各片区公共绿地主要布置在滨水、山坡地区及片区中心,小区及组团应配置健身活动场地、图书阅览室、小型超市、医疗诊所及文化娱乐设施,少年儿童游戏、老年人室外健身设施设备与场地。第十三条工业用地规划伍家岗中心区所有工业贯彻“退城进园”的原则,不保留工业用地。在规划期内基本完成工业区的外迁改造。第十四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1.沿江大道临江地区预留规划市级
8、行政办公中心,用地约23.4公顷。2.五一广场以东规划布置伍家岗区级行政中心,用地约3.7公顷。第十五条商业用地规划1、商务办公:规划布置在五一广场以东南地区,可采用高低结合的布局形式,形成大型办公与商务综合体。用地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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