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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0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告知材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告知材料一、许可证核发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http://rr.mee.gov.cn注册后,登录下载)2、按规模申请说明(按实际填写);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机构成立文件:红头文件形式,须明确各成员职责;6、各项辐射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使用场所安全措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使用登记制度、
2、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质控大纲、废源处理方案等其他规章制度);7、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申报登记表(在用企业填写);9、辐射安全工作责任书;10、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证书(培训报名网址http://www.rmtc.org.cn/fszks/);511、其它相关材料(个人剂量送检须最近一季度的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涉源单位:辐射工作场所现场安装监控和储源库报警装置与110联网材料;当地环保部门核查意见及初审意见等);12、许可
3、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原先已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二、许可证变更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1、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报告;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三、许可证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及报告;2、监测报
4、告(含个人剂量监测和场所监测);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4、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5四、重新申领许可证 同许可证核发。五、许可证注销辐射工作单位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许可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及报告;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3、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含源单位);4、已获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甲、乙、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使用I、II、III类放射源,使用I
5、、II射线装置存在污染的);六、许可证遗失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省级报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并提供下列材料“1、许可证补发申请报告;2、省级报刊的遗失公告。七、审批部门(一)销售、使用Ⅱ类和Ⅲ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由浙江省环保厅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5(二)销售、使用IV、V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由杭州市环保局(受浙江省
6、环保厅委托)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八、网上申报所有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重新申领、注销必须向国家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向审批部门进行申报,其中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须从国家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中打印出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指销售、使用Ⅱ类和Ⅲ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须同时向省环保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http://ap
7、p.zjepb.gov.cn/xzxksb/login.aspx?s_type=13进行申报。另: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向省环保厅递交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5转入、转出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个人剂量送检须最近一季度的报告、职业健康体检,辐射工作场所现场安装监控和储源库报警装置与110联网材料),同时国家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和省环保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http://app.zjepb.
8、gov.cn/xzxksb/login.aspx?s_type=13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详见省环保厅http://zjepb.gov.cn/root14/auto496/201002/t20100225_16840.htm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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