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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8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计算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收入总额有很多同仁误认为只有工资才计税(我也希望这样哦),收入总额中具体免税项目大家可以上网查询。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合计—费用扣除标准(3500)【其中:税前扣除项目合计=允许扣除的年金+允许扣除的税费(非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注意:三险一金均指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包括单位承担那部分)第三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部分)
2、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3-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1.如果应纳税所得额≤15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2.如果1500<应纳税所得额≤45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3、×10%—1053.如果4500<应纳税所得额≤90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554.如果9000<应纳税所得额≤350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10055、以此类推举个例子:假如廖某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一共8650元,养老保险120元,医疗保险49,失业保险24,公积金875元,则应纳税所得额=8650-120-49-24-875-3500=4082(元)应纳税额=4082×10%-105=303.2(元)是不是非常简单!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相对复杂,不过聪明的亲们还是一看就懂!
4、(一)如果,发放年终奖当月的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超过3500,那么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公式:-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为3600元(超过了3500).我们先确定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那么,张先生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
5、-105=2295元(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薪金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工资部分不纳税(没达到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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