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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6
《沈阳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沈阳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获得了大量反映我市“三农”最新家底的基础数据,是十分宝贵的信息资源。为更好地挖掘农业普查资料价值,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投标单位课题面向省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单位,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三、课题题目招标课题题目参见附件1。四、时间安排(一)课题投标单位如实填写《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
2、请书》,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纸介质与电子版申请书报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2(二)2018年9月末前,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五、课题研究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由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助。联系人:史强高党婉联系电话:2274079822732796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05号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13附件:电子版已放在sysnypc@sohu.com中,密码nypc123456;沈阳统计信息网(外网)。1.沈阳市第三
3、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题目2.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3.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4.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排版打印格式要求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12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重点研究课题题目一、沈阳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研究二、沈阳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三、沈阳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变化规律对农业经济发展趋势研究四、沈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研究五、沈阳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状况研究六、小康路上沈阳农民生活状况分析七、沈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八、沈阳农村十年巨变分析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对以上题目进行适当调整,也可拟定其它同农业普查有关的题目,但
4、需要报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准。12附件2: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为做好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课题研究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沈阳市实际,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普办)制定本办法。一、组织实施第一条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课题研究工作,在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沈阳市农普办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实施,包括研究课题的选题、招标、评审以及日常管理。第二条沈阳市农普办设立由相关部门和市农普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农业普查课题研究专家组,负责研究课题的选题、技术支持、评审、鉴定和其他相关咨
5、询工作。二、课题确定第三条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研究课题的题目,由沈阳市农普办根据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处历史阶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制定发展规划的需要,选择有关“三农”12发展和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以及新时代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等问题,经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讨论确定。第四条所列课题题目均为课题选题方向。课题投标单位在选题时,可根据选题方向,自定具体题目和研究重点。课题投标单位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改革中的其他重要问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作为自选课题进行申请。自选课题应具备一定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自选课题一旦中标,沈阳市农普办可以纳入课题管理,并协助提供资料。三
6、、课题立项第五条沈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课题研究招标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沈阳市农普办发布招标公告、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专家组集体评议、综合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第六条课题招标面向全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或单位,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课题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好的与申请内容有关的研究基础。(二)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12(三)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四)课题负责人
7、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五)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六)一个课题组只确定一名负责人,一名课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请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项目。第七条课题负责人确定后要向市农普办提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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