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012672
大小:60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16
《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知识点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1.人身权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就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3.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知识点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
2、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关键一点] 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2.肖像权(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
3、权利。(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知识点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2.隐私权(1)隐私,不一定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2)我国宪法关于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
4、公民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关键一点]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①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②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③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享有,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2012年7月,某市妇产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刘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
5、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刘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诉至法院。(1)本案中,该市妇产医院侵犯了刘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提示:该市妇产医院已经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该医院也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隐私,损害刘某名誉。(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提示: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 一
6、、正确认识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2)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3)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也是现代文明社
7、会进步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二、公民人身权的主要类别及其内容 人身权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法律保护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其他别名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公民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法律禁止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姓名权[典例1] 下列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是( )
8、A.与他人恰巧同名 B.假冒他人姓名C.盗用他人姓名D.干涉他人改名[解析] 与他人恰巧同名不带有主观侵权意识,更无侵权的目的,所以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故选A项。B、C、D三项则带有明显的侵权意识和目的。[答案] A名誉权[典例2] 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的妇女进行身体检查。2012年4月15日,甲医院对乙饭店10名职工进行体检,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造成乙饭店职工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8月10日,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个得此病。这一案例表明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